民法典用词有多严谨,民法典百科全书特征律?
民法典用词有多严谨,民法典百科全书特征律?
(一)《民法典》具有极强的中国特色,《民法典》编纂始终贯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民法典》具有显著的开创性,《民法典》的开创性体现在历史维度和编章设置。我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其他国家没有过的,足以体现《民法典》对人的权利的重视。
(三)《民法典》具有很强的实践连续性和可操作性,《民法典》不但提供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还制定了常见具体问题的处理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的主要区别?
法学阶梯式民法典
开山之作是《法国民法典》,也称之为《拿破仑法典》,是在拿破仑的支持下编纂而成的,于1804年公布。它作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也是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该法典有部分条文是拿破仑本人亲自参与起草的,可见拿破仑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重视程度。后来法国民法典作为一部模范法典被许多国家模仿,法学阶梯式的民法典随之推广开来。
在法国民法典编纂之前,民事规范散乱无章,没有一部法典可以作为参考。所以,法国学者就一路溯源,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发现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一书,仿照该书的结构,构架起了自己的民法典体系。法国民法典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号称“让农民在油灯下阅读”,其目的在于普及法律,赢取民心,巩固资产阶级政权。
第一编是“人法”,第二编和第三编其实可以看做是“物法”,这种三编制的法典,实质上是人与物的二元对应结构,把人放在了物的前面,充满了人文主义色彩。这种人文主义的精神也与当时资产阶级革命和思想启蒙的大背景紧密相关。但是,立法者并没有区分物权与债权,成为该法典的一个漏洞。
潘德克吞式民法典法国民法典颁布之后,风靡欧洲,许多国家以此为模板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在近一百年的时间内,无出其右者。作为法国人的 “老朋友”,德意志帝国有自己的骄傲,在1871年完成统一之后,德国也开始准备制定一部与之媲美的法典。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1900年1月1日《德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骄傲的德国人必然是要与法国人分庭抗礼的,所以他们选择了古罗马时代的另一部著作——《学说汇纂》作为理论基础,当时德国的潘德克吞法学的主要思想就源自于《学说汇纂》,因此,德国民法典也被认为是潘德克吞法学的产物。
德国民法典的最大成就是制定了总则,形成了总——分结构,使民法典具备了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总则是对分则的概括,分则是对总则的演绎。与德国人严谨的气质相符合的是,这部法典逻辑严密,用词精准,不是专业人士,轻易读不懂。此外,作为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典,德国民法典缺少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国民法典自由烂漫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保守严谨。
德国民法典的缺陷在于没有了“人法”,淡化了“人”在私法中的中心地位。这在后来导致人们认为民法就是财产关系法,演化出了“物文主义”。苏俄时期甚至直接把人身关系踢出了民法的调整范围。
后来的民法典基本上都是参照法德两国的民法典而制定的,比如广受好评的1907年《瑞士民法典》,就充分借鉴了法、德民法典的长处。
关于民法典正确说法?
民法典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关于民法典的朋友圈文案?
学习民法典,珠玑十万言。一二六0条,章节汇七编。
促经济发展,保国泰民安。敬公序良俗,畏法律威严。
领悟关键词,明晰是非观。民事尊平等,践行依规范。
遵纪前程顺,守法行为端。修德真善美,禁律警弓弦。
家国忠孝考,邻里和合缘。婚姻同甘苦,继承辨渊源。
合同循共赢,生态惜资源。自愿偕必须,百姓舒笑颜。
普法明事理,立法固根基。学法衣冠正,尊法享人权。
检查有监督,和谐稳昊天。礼义仁智信。福禄寿喜绵。
民法典是怎样彰显公平正义这一精神的?
《民法典》直接规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六个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概括为12个关键词,其中,《民法典》条文中直接规定了6个,包括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正、诚信。
关于平等,《民法典》出现“平等”一词的条文有10条,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二是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三是物权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四是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
关于公正,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如第790条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关于诚信,《民法典》出现“诚信”一词的条文有5条,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将诚信作为基本原则加以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二是关于意思表示的解释,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三是制裁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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