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遗嘱执行人是谁?)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法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
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共遗嘱的共同执行人,或经协商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但必须要有被指定的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人的义务。
单位或基层组织。在上述两种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遗嘱时,可以由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什么人
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
【法律分析】
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复杂的民事行为,因此,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担当遗嘱执行人的资格。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情况: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2、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例如被指定的执行人不具有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愿意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3、在没有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能执行遗嘱时,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的基层组织为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什么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你好,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内容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由立遗嘱人指定,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并不是衡量遗嘱是否成立、生效的要件。
家与家律师提醒,遗嘱执行人和遗嘱管理人是两个概念。遗嘱管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推选或指定对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妥善保存以及管理、清算、分配的自然人。在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和我们联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45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人
遗嘱执行人 ,顾名思义,就是执行 遗嘱 的人,但是首先执行遗嘱的人得有权利执行遗嘱才能成为合法的遗嘱执行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是由留下遗嘱的人指定的。执行遗嘱的人需要按照留下遗嘱的人想法和意愿去执行遗嘱里的内容,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指定的执行遗嘱的人是属于法律 法规 上规定的 继承人 的话,那么此执行遗嘱的人是不能拒绝执行遗嘱的。如果不是法律法规上规定的人的话,那么只有被指定的执行人同意接受执行此遗嘱,才会成为合法的执行遗嘱的人。如果某人在过世之前,没有指定谁来执行他的遗嘱的话,那么就需要法律法规上规定的继承人去执行遗嘱,如果有很多满足条件的 继承 者,那么多人都作为执行遗嘱的人,共同执行遗嘱。在这里得明确,执行遗嘱的人必须是有完全自主权的人,如果没有指定谁来执行遗嘱,或者继承人没有满足执行遗嘱资格的话,那么就由留下遗嘱的人生前所在的地方单位或者组织来作为执行遗嘱的人。 那么说完谁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之后, 遗嘱继承 人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首先遗嘱继承人的设立是为了实现留下遗嘱的人的最后意愿,遗嘱执行人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实行以下权利和执行下列事务: 1.对遗嘱进行查证,看遗嘱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合法; 2.对留下遗嘱的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和整理; 3.对清理和整理后的遗产进行管理使用; 4.如若上述部分出现问题,可以 代理 遗嘱人进行 诉讼 ; 5.召集集合所有遗嘱继承人和留下遗嘱的人指定的馈赠人,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公开; 6.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第五项内容; 7.作为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有权利做主,排除不必要障碍; 8.如果遗嘱人留下秘密让遗嘱执行人保守的话,执行人需要将其保守一生。 最后,近年来,专业 律师 作为遗嘱执行人也正在成为一种方式,遗嘱人的遗产交给专业人士进行处理,有很好的保证性。因为律师办理是需要收费的,所以在执行遗嘱的时候可以保证遗嘱执行过程的公平性,不用担心律师会在执行遗嘱中不尽职,这样也可以避免在多个继承人中选择一个作为执行带来的麻烦与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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