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市民法典进展民法典1186条的案例分析

2022-11-24 法律责任

第一,本条虽然删除了《侵权责任法》原有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否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原则的问题。我们认为,对此要作两方面的理解: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本条规定限缩适用公平责任,防止本条被滥用的背景。即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公平责任,不可随意扩大解释和适用。另一方面,社会生活本身具有复杂性,个案有时千差万别,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原则裁量案件,作为一种例外的情形也有存在的客观必要。从法理上讲,本条虽然删除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责任的规定,但《民法典》第6条对公平原则仍有明确规定,这对于侵权责任编调整的有关事项当然具有一般适用和补充适用的效力。以公平原则为指引和遵循,人民法院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过错,但如果不分担损失会显失公平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就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用本条规定。比如在因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案件中就有必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担损失。因为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情形中行为人一方是没有过错的,而受害人一方往往也没有过错,这时完全由行为人或者受害人一方承担损害都会显失公平。

漳浦市民法典进展,民法典1186条的案例分析?

第一,本条虽然删除了《侵权责任法》原有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否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原则的问题。我们认为,对此要作两方面的理解: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本条规定限缩适用公平责任,防止本条被滥用的背景。即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公平责任,不可随意扩大解释和适用。另一方面,社会生活本身具有复杂性,个案有时千差万别,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原则裁量案件,作为一种例外的情形也有存在的客观必要。从法理上讲,本条虽然删除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责任的规定,但《民法典》第6条对公平原则仍有明确规定,这对于侵权责任编调整的有关事项当然具有一般适用和补充适用的效力。以公平原则为指引和遵循,人民法院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过错,但如果不分担损失会显失公平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就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用本条规定。比如在因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案件中就有必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担损失。因为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情形中行为人一方是没有过错的,而受害人一方往往也没有过错,这时完全由行为人或者受害人一方承担损害都会显失公平。

第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应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这里的经济条件包括当事人的实际经济收入、必要的经济支出及应对家庭和社会承担的经济负担等。在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时,应全面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条件。这是因为,行为人的经济情况只有与特定受害人的经济情况相比较,而不是和一般人比较,才能确定损失分担的根据。反过来,受害人的经济条件与其损害程度也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如果行为人的经济条件优于受害人的经济条件或与受害人大致相同,那么,在确定双方分担损失的比例时,应由行为人承担更大比例的损失。如果行为人的经济条件明显不如受害人的财产状况,则可考虑让受害人分担更大比例的损失。

民法典属于什么法律?

答: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民法典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020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是法律吗?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

民法典在新华书店能买到吗?

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县新华书店正式上架,首批到货500册。

记者在人民路新华书店怀德书城看到,5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摆货上架。工作人员介绍,首批上架的《民法典》分大字版、含草案说明版和小字版三种版本,售价分别为:大字版37元、含草案说明版24元、小字版27元。今年75岁的原县文化馆馆长李问圃最近一直关注《民法典》相关新闻,在《民法典》上架后也是第一时间赶到新华书店进行学习。

原县文化馆馆长 李问圃

今天我刚才把这个看了以后,感觉非常好,这凝聚了多少代咱们中国人的愿望,这上涵盖的东西涵盖的面非常广,可以说是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方方面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84章、1260条,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刚刚到货的大清早,37元的大字版本已被抢购一空。

市民 赵军伟

今天我到新华书店看了这本《民法典》,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针对高空抛物和高利贷,与人民群众生活是息息相关的知识,我想把这本书买回去,好好的学习一下。

市民 朱朝辉

《民法典》里面有一个离婚冷静期,最近在网上也特别的热议,有好多朋友也经常提到这个问题,我也很好奇,然后就在书店里也看到了这一本《民法典》,这本书里边对婚姻法讲的也很好,也可以提升到自己,对自己以后的婚姻生活或者是其他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民法典对我们今后的生活有啥改变?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更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编,84章,1260条,这部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未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地影响。从宏观的国家发展到微观的个人权益,从解决人们“头顶上的痛”到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从规范未出生的胎儿权利到遗体器官捐献和遗产继承;从禁止“人肉搜索”到对职场和校园性骚扰说“不”……不论生老病死还是吃喝拉撒,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具体有如下新规定:

见义勇为免责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禁止高利放贷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保护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保护隐私权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防止职场性骚扰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增加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婚姻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居住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规范“AI换脸”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胎儿权利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鼓励遗体捐献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未来,每个人的每项权利,每时每刻都受到民法典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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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市民法典进展民法典1186条的案例分析

第一,本条虽然删除了《侵权责任法》原有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否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原则的问题。我们认为,对此要作两方面的理解:一方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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