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哪些(民间借贷有哪些利弊)
民间借贷都有哪些定义及分类
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民间借贷的分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款类型具体有哪些
民间借款获得有下列具体类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法人之间的借款;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借款;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借款。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进行借款的资金融通行为,并依法订立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正规民间借贷有哪些 良心介绍
; 民间借贷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借钱人的资金压力,助其快速筹集到资金。但往往正是由于它的“民间”性质,导致骗子在江湖上大行其道。所以你们都知道正规民间借贷有哪些吗?该如何辨别正规民间借贷公司呢?慢慢往下看。
首先,民间借贷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多为亲朋好友之间的“借”)和自然人或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纯粹的“贷”的关系,发生纠纷案件也最多)。关于正规民间借贷有哪些,整理了几家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仅供大家参考:
1、宜人贷
2012年宜人贷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中国城市白领人群提供信用借款以及理财咨询服务。它旗下有公积金模式、精英模式、急速模式、寿险模式四种,额度从1到20万不等,贷款期限从12个月到48个月都有。
2、人人贷
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军以及百强企业,成立于2010年,是人人友信旗下专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贷款额度最高10万,月利率起。
3、拍拍贷
成立于2007年6月的拍拍贷,是国内首家纯信用无担保网络借贷平台,同时也是第一家由工商部门批准,获得“金融信息服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额度最高20万,月利率起。
4、中安信业
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一家小额信贷技术服务企业,是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参股企业,也是中国普惠金融联席会副会长单位及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单位。有老板贷、薪贷、社保贷、众薪贷等几种模式,贷款金额也从1到50万不等。
5、平安惠普
平安普惠专注为广大个人和小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主要针对“两难”问题的核心人群:传统银行借贷难以覆盖的个人客户以及小微企业主,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小微企业主。贷款方式灵活,像宅e贷的贷款额度最低50万起。
相信经过的介绍,大家对正规民间借贷有哪些心里已经有数了吧。
什么属于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的方式有哪些
方式: 一、低利率互助型借贷 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由口头约定、或打个借条,用于个人之间,主要是亲友之间临时性资金调剂,金额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企业之间金额由数万元到数百万元,有的甚至单笔达上千万元。此种借贷借款期限灵活,有不定期、几天、几个月,借贷双方私交好时期限可以长达几年。互助型借贷基本不考虑盈利或只有微小利益。借款的用途主要是解决生活、生产急需。 二、企业集资型借贷 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企业集资,主要是企业向股东、职工借债或以入股的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有部分企业向员工收取所谓“工作保证金”,一方面稳定员工工作和防范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也达到集资的目的;还有些企业委托职工以个人名义,用个人房产作抵押取得贷款后由企业使用,利息由企业支付;企业集资的利率、股息一般相当或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社会集资,主要是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由于暂时资金周转不灵,面向社会进行季节性集资。也有个别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逃避一些正规的规费,或因为不具有开发资质,将社会购房者编造为本企业职工,进行虚假集资建房,购房者所交首付款成为建房的集资款项。还有基层政府出面融资,是指为保证行政区域属下的重点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以政府名义向特定对象集资。 三、不规范的中介借贷 这些中介公司对外公开的身份是“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财务顾问”公司等,它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或以非正规中介机构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另外,民间注册成立担保公司,为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业主、自然人借款提供担保。 四、发放高息型借贷 这种借贷的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和信誉为基础,筹措资金多用于生产资金的周转。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这种以信用交易为特征、利率水平较高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最主要方式。这种借贷利率根据借款的主体、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时间长短、借款的急缓程度而定,大部分在商业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以内,月利率从8‰到30‰
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一、 民间借贷 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 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 ,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 合同履行 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合同成立 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该怎么去确定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综上所述,国家对 高利贷 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只是单纯的,利率在标准范围内的放贷行为,一般是不会构成 刑事犯罪 的,利率的标准需要按照银行的同期利率来进行参考,其他存在诈骗, 绑架 伤害等高利贷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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