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十(民法典的十大创新)
民法典1020条解读
法律分析:《民法典》1020条就从正面规定了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别人的肖像。
一、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 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 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
为实施新闻报道 不可避免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
依法履行职责 国家机关在必要的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
为展示特定的公共环境 不可避免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是十大亮点--2021-10-17
第一,丈夫去世了,媳妇及尽到赡养婆婆的义务,就有继承婆婆财产的权利。
第二,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而且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三,尚未出生的胎儿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四,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说:赌债,嫖资法律都不保护,还有打击,就能不需要偿还。
第五,想离婚起诉法院两次,中间只要分局满一年,就判决离婚。
第六,要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必须让另一方在借条上签字
第七,家庭主妇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经济补偿金。
第八,有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公证遗嘱没有优先效力
第九,资源参加体育运动,发生伤害,如果他们没有过错,是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第十,高空抛物,物业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十个亮点
1,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办理离婚有30天冷静期,在此期间可撤销离婚登记;
2,农村禁止索要高额彩礼;
3,妻子有权要求小三追回所有财产;
4,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不合法;
5,女婿拒绝赡养岳父母不违法;
6,出嫁女儿,同样享有平等财产继承权;
7,侄子外甥也可继承遗产,不必收回国家;
8,冒充有钱人骗婚,不属于婚姻无效;
9,小区共有财产收入归业主;
10,商店、餐厅等地摔倒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的十句话是什么?
要点一: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立法目的。
要点二: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
要点三: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要点四:胎儿有权利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要点五: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要点六:紧急情况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应安排照料。
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要点七: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
要点八: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要点九: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要点十: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和侵版权责任权,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 【优先适用特别法】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 【效力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的内容。
一、民法典包括什么内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二、公民民事权利内容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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