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复审(驳回复审评审分案多久出裁文)
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办?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专利驳回复审多久时间?
; 专利驳回复审的周期是三个月,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局复审的话,一般是提出专利申请,复审是在三个月之内,由他们组织委员会来进行审查,所以说整个的时间是需要按照对方的一些办事效率来进行确定的。
专利的驳回复审可以做几次
1、专利的驳回复审只允许做一次,复审委员会的答复或者修改只有1次机会。2、复审程序本身就是对审查部门驳回决定的救济,在提出复审请求和答复复审的时候都可以修改权利要求并陈述专利性理由;但对于同一份驳回决定程序上只给了一次通过复审救济的机会,如果不服复审决定,只能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结果一般就是维持复审决定,或者判决撤销并重新作出复审决定(后一种情况下会出现多于一个的复审决定,但不应当认为两次复审;是一次复审经过诉讼产生了两份或多份复审决定,后作出的复审决定实际上相当于撤销了先前的复审决定,生效的只有最后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被驳回复审要提交哪些材料
专利回复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有关证据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复审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申请后,遭到驳回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那么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呢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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