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权的法律条文)
婚姻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一)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二者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二)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依据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三)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为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当事双方及家庭、社会都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人们对待离婚问题一定要慎重。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对于离婚一般首先要调解,以减少轻率离婚现象。
婚姻自由包括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未到法定婚龄就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自由需要在法律限度内的自由,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些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未到法定婚龄就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自由需要在法律限度内的自由,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自由应该怎样理解
婚姻自由意味着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且属于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总是说婚姻自由,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什么?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婚姻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任何人不得强加干涉,否则依情节轻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新婚姻法对婚姻自由条例中原则和制度的规定也从侧面反映了当代社会对个人权利的重视,国家公平法治的进步与发展。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而法律无疑是我们最坚实的保障。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要秉承原则,同样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有五大原则,接下来着重为大家介绍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和男女平等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代社会一段婚姻的缔结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每个人的幸福都握在自己的手中,我们会经历恋爱,失恋,而这些不再是不堪回首的存在,而是美好的青春记忆。结婚自由,让婚姻真正变为追求幸福的存在。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有美好的婚姻也必然会有经营不当的婚姻存在。离婚自由的权利,是保障一个自由人,重新追求幸福的权利。一个错误,并不能否认一个人全部的价值,并不能阻挡他开启下一扇幸福婚姻的大门。
二、一夫一妻原则封建社会下的妻妾成群已不复存在,有法律保障的正常夫妻关系,不容许有第三者的插足。任何在婚姻以外的不正当男女关系都是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一夫一妻原则本质上是男女平等观念的发展。一段婚姻中,只有夫妻双方坚守一夫一妻原则,才能换来家庭的幸福和睦。一夫一妻原则可谓现代文明,礼仪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三、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责任与义务都应是平等的。不应存在男尊女卑,同样反对女尊男卑。良好的婚姻关系应该是夫妻双方相互扶持,相互配合。同样在面对离婚问题是,男女双方也享有同样的权利,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而是要两个人同意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婚姻法的发展见证着中国法律的进步,同样也是思想道德解放的旗帜。以更开放的心态去面对婚姻,包容婚姻,让婚姻真正变为追求幸福的工具。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在人们追求自身权利的发展道路上衍变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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