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民法典图片民法典在新华书店能买到吗
民法典在新华书店能买到吗?
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县新华书店正式上架,首批到货500册。
记者在人民路新华书店怀德书城看到,5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摆货上架。工作人员介绍,首批上架的《民法典》分大字版、含草案说明版和小字版三种版本,售价分别为:大字版37元、含草案说明版24元、小字版27元。今年75岁的原县文化馆馆长李问圃最近一直关注《民法典》相关新闻,在《民法典》上架后也是第一时间赶到新华书店进行学习。
原县文化馆馆长 李问圃
今天我刚才把这个看了以后,感觉非常好,这凝聚了多少代咱们中国人的愿望,这上涵盖的东西涵盖的面非常广,可以说是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方方面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84章、1260条,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刚刚到货的大清早,37元的大字版本已被抢购一空。
市民 赵军伟
今天我到新华书店看了这本《民法典》,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针对高空抛物和高利贷,与人民群众生活是息息相关的知识,我想把这本书买回去,好好的学习一下。
市民 朱朝辉
《民法典》里面有一个离婚冷静期,最近在网上也特别的热议,有好多朋友也经常提到这个问题,我也很好奇,然后就在书店里也看到了这一本《民法典》,这本书里边对婚姻法讲的也很好,也可以提升到自己,对自己以后的婚姻生活或者是其他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民法典行为规则?
民法典基本规则
民法典基本原则,是指其效力贯穿于民法典始终的民法根本规则。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中有两条价值线索。一条是合法权益受保护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另一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
(1)平等原则使得民事主体适用相同的经济社会生活规则;自愿原则使得民事主体可以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凭借自己的自由意思追逐合理利益;合法权益受保护原则使得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合理利益能够得到法律保障。以上三原则是社会效率的源泉,构筑了市场经济及自由竞争的法律基础,被称为“基本体制原则”。然而,基本体制原则的功能经充分发挥,时日既久,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成败效果会逐步累积,导致日益严重的强弱分化。严重的强弱分化会带来巨大的社会问题,使社会正义价值受损。
2、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后一条价值线索逐渐在民法中突显出来,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则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前一条线索形成限制和修正。其实质是国家以公权力之手对自由市场机制进行一定的干预,从而使社会正义价值得到体现。
3、基本体制原则与体制限制原则并非平行关系,而是有主有辅。平等、自愿、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构成基本体制原则,居于主导地位,这条价值线索若不存在,民法本身就不复存在,市场经济与自由竞争机制也不复存在。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则、绿色原则构成体制限制原则,居于辅助地位,其功能在于使基本体制妥当发挥功能,故其虽对基本体制原则形成一定的限制和修正,但决不是颠覆和取代。从根本上讲,社会正义价值主要依靠公法和社会法去实现,作为私法的民法虽然也对社会发展和需求做出回应,并在自己弹性范围内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绝非否定自我;否则,社会效率价值在法律上就无从贯彻了。
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历程特点?
《民法典》编纂始终贯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民法典》第一条中就有明确的体现:“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典》第二条至第十条从民法原则上对社会核心价值观进行了体现,特别是其中的秩序原则、绿色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具有极强的中国时代特色:其中“绿色原则”的提出,是以人民为中心,可持续发展在法典层面的具体体现,是与我们国家的发展政策向呼应的;而“秩序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则是强调“习惯”“公序良俗”的作用。
民法典第12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代修复制度,具有落实“绿色原则”、扩大环境侵权的救济范围,以及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等功能。实质上,该条款规定的生态环境代修复制度将环境行政代履行这一公法制度引入私法之中,利用公法主体与公共主体实现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倾向。然而,其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代修复制度还存在公法权力与私法权利如何衔接、公法主体与公共主体的引入是否必要,以及如何避免“放弃权利”等问题。
关于绿色原则由来?
1954年首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至今,我国终于迎来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8日下午,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之所以确定绿色原则,其主要原因在于民法典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
民法典中不仅在总则中确立了绿色原则,而且在分则中规定了相关主体的绿色发展义务,提出了绿色发展的行为要求,规定了保障绿色发展的责任制度,进而形成了系统化的绿色原则、制度和规范。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民法典不是零星点缀的“绿色”,而是贯彻始终的“绿意盎然”。民法典中确立绿色原则并且通过一系列得力措施保障其实施,必将有助于树立人们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进而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这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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