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益性原则,公益性原则有哪些?

2022-11-24 法律法规

公益性原则有哪些?

一、利他的公共性原则

地狱和天堂,长筷子的故事。

公益行动的效果,是提供公共品。

二、问题解决的社会性原则

社会问题众多,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不止一个,哪一种办法是公益人首选?想做,能做和持续做。

三、改良的善知识论原则

前两个原则都是在外的。而社会改造的根本是人的变化。这是内在原则。

非营利性法人立法原则?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从字面上就能明显的区分两者的不同,非营利法人是所管理的团队、机构、企业或者是基金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般泛指慈善机关或者慈善机构等类型的团体组织。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管理,我国民法也对其有严格的要求,那么,《民法典》非营利法人都有哪些规定?

一、正式确立非营利法人的法人类型

非营利领域,实际工作中逐渐确立了以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类型。登记管理部门所称的社会团体的含义和范畴已经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社会团体法人的含义和范畴大不相同。因此,正式确立非营利法人的概念,与我国非营利事业的发展实际进展状况是相适应的。

同时,在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层级,确立非营利法人的法律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以社会组织的称谓为例,“社会组织”近年来经常被登记管理部门在部门规章和正式通知中使用,也经历过由民间组织的称谓演化而来的过程,但并没有一部“社会组织法”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上层级的法律渊源正式确立社会组织的法律概念。相较之下,在《民法典》这个基本法律中确立非营利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有利于我国非营利事业的规范发展。

二、明确非营利法人的核心标准:

非营利目的 不分配利润原则

《民法典》第87条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的明确的界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从此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判断一个法人是否属于非营利法人,核心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其目的是否为了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其他非营利目的,为成员、会员利益而服务的互益性目的,如第90条列举的会员共同利益。

而非营利法人另外一个核心标准是不进行利润分配,这是“非营利”含义的准确释义,而不能偏差地理解不能取得盈利或利润。而对于进行一定利润分配的社会企业,虽然也可能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服务,也不属于非营利法人。本法第95条也再次强调了非营利法人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这也与《慈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三、对非营利法人的具体类型进行清晰界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营利法人可以进一步分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三类,而捐助法人还包括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三种。可见,非营利法人将社会组织的三种类型都涵盖在内,而且与去年公布的三大条例征求意见稿改革三类组织都具有法人资格的趋势相一致。

通过《民法典》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三类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有所不同:对于社会团体法人,可以以公益性为目的,也可以为会员的利益服务。可见,社会团体这类以成员为基础的组织类型并不绝对只能具有互益性,也可以为公益目的服务。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的实践中,我们也看到有一些社会团体已经获得了慈善组织属性。而对于捐助法人,则采取了“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界定方式。

四、明确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

在非营利法人相关条款的规定中,《民法典》也对不同类型非营利法人的治理结构作出了要求。具体而言,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由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包括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在内的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此外,还特别明确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在作为上位法的民法中对不同类型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进行明确,对正在修订的规范三类社会组织的国务院三大条例具有有益的指导作用。

五、规定捐助人(捐赠人)等相关方的撤销权,体现对非营利法人和捐助人的保护

《民法典》第94条第2款规定:“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该条规定赋予了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和主管机关有效监管非营利法人活动程序上和内容上合法性的有效机制。该撤销权的设置,有助于保障非营利法人合法合规开展活动,保护非营利法人捐赠人、受益人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是,该项规定体现了一个立法的新视角,即将非营利法人的执行管理机关、负责人与非营利法人相区分,这也体现了对非营利法人的保护。对非营利法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撤销也是保护非营利法人、利益相关方乃至整个非营利部门的体现。因此,《民法典》该条规定有利于启发我国非营利组织更为完善的监管制度构建。

2021年民法典公益活动规定?

2021年,民法典公益活动有司法部门组织专业人士上街进行义务宣传,并且发小传单,让老百姓能充分了解早民法典

民法典基本原则?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益性原则在教育法第几条?

5月1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该《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应公办为主,民办教育也要坚持公益性原则

新《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强调民办教育办学也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条例》第四条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即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也要惠民,不得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相背离,无论其所办私立学校处于哪一级哪一类教育,概莫能外。

此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的进一步强化,即:民办教育应该是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是为满足百姓对个性化教育需求而提供的丰富多样的教育选择,在某种意义上,民办教育应当是我国民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资本操控者逐利教育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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