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的程序(复婚和再婚的程序一样吗)
复婚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一、 复婚 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 身份证 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 离婚证 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 离婚 调解书或 判决书 ,其中 一审 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查,如有疑问,应予核实。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因受单位、部门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注明于申请书内,对经查明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 3、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 结婚证 ,在 结婚登记 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当事人不曾是夫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记入复婚登记申请书内。 二、办理复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根据 民法典 相关规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 结婚条件 ,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2、婚姻登记办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3、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 同居 ,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 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离婚之后的男女如果又想复婚的话,不仅仅是简单的共同居住在了一起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办理相应的 复婚手续 ,不然也就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自然也就不能恢复婚姻关系。复婚手续的办理,其实也就是指再一次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此时也要求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
复婚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复婚条件: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复婚流程:当事人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申请复婚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复婚流程
复婚流程: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 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撒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快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办复婚需要的流程是哪些
办理复婚的流程如下:1.申请。要求复婚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4.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六)不用进行医学检查。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复婚要的证件当事人复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复婚手续该怎么办理?
复婚需要男女双方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复婚和正常结婚登记程序所需要的手续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办理复婚的手续和流程
办理复婚需要以下程序: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3、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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