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卫生部门法律法规)
卫生监督所法律法规有哪些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法律分析
现行的主要法律或者行政规定有: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卫生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行政处罚中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 、食品卫生监督证件、证章样式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通用技术指南》的通告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召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等。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
第八条
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并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以下统称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第九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
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目前国家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法律分析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特殊行政法。卫生法是国内法,是调控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调整卫生与相对人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卫生法调整的是一种纵向的,以命令与服从为基本内容、以隶属性为基本特征的卫生行政关系;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及时有效地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卫生作为保障城市环境和健康的基本条件,被城市行政部门广泛关注,同时也产生了很多行政处罚。大家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可以根据本文的内容进行,弄清楚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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