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各种法,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差异有哪些?
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差异有哪些?
1.两部法律都是罗马法体系的惊世之作,但法国民法的体系参考的是《法学阶梯》,除序章外,三编制,即:
人法财产及所有权的各种形态所有权取得的各种方式而德国民法则参考学理味道更重的《学说汇纂》,采用五编制
总则
债务关系法
物权法
家族法
继承法
2. 德国的民法有总则,而法国只有序章,二者意义不同,总则规定了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和时效等具有总论性质的内容,较为复杂和具体。而序言(有的也翻译成总则)则泛泛规定法律时效,追溯等一些基本问题。
3.德国将法人规定为民事权利主体,开创了新的民法体系。
4.德国民法受到康德、赫尔德、萨维尼(一个八卦,格林童话的作者格林兄弟是大法学家萨维尼的学生)等哲学,法哲学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康德哲学的影响,致力于构建法治国,其对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的保护都达到了极致。而在基尔克、赫尔德社会国的影响下,则有特别强调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德国民法中有著名的一般条款,即善良风俗和诚信原则。
5.因此,相对于铁腕的《拿破仑法典》,德国民法的制定和修改一直是社会思潮和各方利益的综合作品,自由主义政党、容克土地贵族、社会主义者都多多少少的影响了这部法典。譬如婚姻家庭法上,制定之初,男女民事权利仍然并不平等,保留了相当多的家长制。
6.立法技术而言,德国民法将债权关系的条文移至物权法之前,反映了新型的债权法理念。过错责任上,德国民法同样在社会国思潮的影响下严格了责任体系。
PS:如果问问题的人是法学院本科学生要交作业或者回答老师下节课的问题,劝你谨慎照抄4和5的答案,因为这两点很少有教科书提及,更别说百度,答出去反而显得不是你思考的结果,容易引起怀疑。
民法典代替了全部民法吗?
民法典他不是一部新的法律,而是对我国现有涉及民事法律权利的九部法律的一个统筹汇编,同时根据司法实践中存在实际情况和法律滞后性进行了修订和新增,原草案作了100余处修改,最终实质性修改40余处,才形成了我们看到的七编共计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意味着以后在法律工作中援引法条就不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多少条或者婚姻法多少条,而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物权法)多少条,婚姻法编多少条了,这是我们国家法制的进步,是我们法律人和老百姓都共同期盼的事,可喜可贺!
不论是民法典还是民法总则都是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进行精细化的产物,其他九部民事相关法律的废止,不代表法律内容的全部改变,法律具有严肃性和稳定性,才能被公民所信仰所遵守!法律是历史的产物,修改也必定是循序渐进的,如果不出现人类社会制度的重大变更和人类生活习惯,民俗民风的完全变化,法律规定是不会进行颠覆性变化的!
民法典通过后废了哪些法?
民法典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包括了以前哪些法律?
民法典是民事法律的汇编,包括了继承法,担保法,物权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内容。
民典法取代刑法了吗?
没有。
《民法典》出台后会替代《婚姻法》、《继承法》以及《收养法》、《担保法》等等。这些法律在废止之后,将会按照《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实施,同时我们国家也颁布了配套的司法解释,也是可以予以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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