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维修基金规则上海维修基金2021年新规
上海维修基金2021年新规?
1.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第一个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设立新账户,对原账户中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期末余额进行重新分类并转入新账户,以《办法》的会计基础调整新账户的期初余额。《办法》第一个报告年度无需编制上一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简单来说就是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一个独立的核算主体进行核算。
《民法典》规定,对于筹集维修基金、改建重建小区、改变共用部分用途、或者将共用部分改为商业用途等事项,需要须有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投票通过,且须有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投票通过。对于包括使用维修基金在内的其他事项,只有需要将参与表决。同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不经需要业主同意,直接动用维修基金。简单来说,就是降低了筹集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共有部分业务的门槛。
房屋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取决于是否是多层住宅。不同的住房收费标准不同。在北京,如果是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是100/m2,如果是高层,收费标准是200/m
2。小区物业不同,小区建筑结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建议你结合当地的收费标准来决定具体收费是多少。商品房销售时,买受人与销售单位应当签订维修基金缴纳协议,由买受人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销售单位(开发商)缴纳维修基金。开发商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资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不同);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注: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因此维修基金的比例因地区而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车站或房管局车站咨询详情。
业主补交公共维修基金诉讼时效怎么算?
民法典规定,因住房维修基金使用问题产生争议的,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2年购房维修基金怎么算?
一、2022年房屋维修基金标准的规定 (一)法律规定
按照《民法典》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将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二)缴纳标准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三)如何使用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1、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资金缴纳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022年房屋维修基金标准的规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三、房屋维修基金
民法典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
一、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有什么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谁的钱?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缴纳归业主所有。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购房者就需要一次性缴纳清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暂时存放于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由房管局代为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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