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
继承权公证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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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
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通过审查和调查,可以保证遗产继承的真实性并能够证明继承继承的完备性与可操作性,使得遗产继承更为安全从而减少以后发生遗产纠纷的可能。
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
房产是很多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了,就算房屋的主人不在了,也是会有人来继承房屋的。一般继承房屋,都是需要有遗嘱继承或是法定继承,但是无论是那种方式的继承房产,都需要进行公证。那么,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呢?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
1、办理房产继承权登记手续,需要经过房屋评估还有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只要领取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在房屋的权属人死亡之后,合法继承人就能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2、评估公司会对房屋进行估值,根据房屋所在的路段和坐向,还有楼层等等因素,给出专业的楼价评估,并确定准确的市值价格。申请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手续。领取测绘的成果图,这样方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申请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我们在办理公证的时候,一定要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并出去合法继承人的名单证明,还有房屋权属人立的遗嘱,提交遗嘱的原件。如果有部分的合法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那么需要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4、申请人需要携带房地产权证和继承公证书,还有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产权登记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资料,办案人员会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等所有的资料都审核完毕之后,便会发放已经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编辑总结:关于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继承权公证办法: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必须: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在我们进行办理公证的时候,要注意公证认证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的公证的方式,我们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如果是遗产继承公证的话,我们是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单位证明等材料的,而且一般是需要本人来进行办理,如果放弃继承的话,还需要提供弃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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