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
办理产权证流程
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 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房屋交易。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接到房屋买卖通知后,买卖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盖章等,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办理转让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买卖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的社区做募集,部分城市已开始由银行募集公共维修基金,支付的方式可请教开发商的服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村集合或银行收集代表,必须保持良好的支付证明,工资证明这两个钱是必要的文件,办理房产证,一旦丢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5、必须做好管理部门领取房产证的通知,并按照上述通知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制作费时,需要仔细查看房产证的记录,尤其是地区、职务、权利人、归属国家等重要信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房产证办理的流程有什么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屋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产权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产权证的办理流程有: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测绘图,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6、提交申请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等等。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更多关于产权证办理流程有哪些,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怎样办理房屋产权证
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产权证怎样办理?
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携带材料进行申请。申请人登录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预约,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书面办理申请。
2、相关人员进行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人员审查。审查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登簿记录。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5、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即可。
更多关于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房屋产权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 房屋所有权 登记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 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 房屋所有权证 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 房屋他项权证 书;(四)证明 房屋抵押权 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发证、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