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有哪些
1、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是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天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登记机关会设定一个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应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中查清楚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驳回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抵押登记申请。查清楚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还要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看一下这些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4、登记:对已经核准的抵押登记,登记机关会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做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该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另外,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5、收费发证:(1)将已经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以及交费凭证领取)。(2)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或是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6、立卷归档:按照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拓展资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4、借款合同(主合同);5、抵押合同;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
1、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2、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3、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程序为: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3、签订借款合同;4、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5、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房产抵押登记应当怎样办理?
房产抵押 登记 ,依据我国房产登记管理办 法规 定,申请房产抵押,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办理 抵押 人的 身份证 , 房产证 和 土地使用证 ,抵押房产的合同书,主债权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审查 抵押合同 ,以及抵押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属实。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 抵押权 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 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 土地使用权 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综上所述, 房产抵押登记 ,依据我国房产管理办法规定,房产抵押,应当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房产证权属有争议,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应当驳回申请,抵押人应当提供房屋产权没有抵押的证明材料,抵押房产的市场价值,抵押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证明。
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怎样办理
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 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 登记申请表 》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 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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