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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2022-11-23 纠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点

(1)水库水面是生活用水、养殖业和灌溉农田的重要水源。石家庄主要用水来源是滹沱河上游的岗南水库和黄壁庄水库,这两个水库提供了石家庄的大部分用水来源,当然还有一部分来源于地下水,但是石家庄近几年地下水水位呈持续下降的趋势,部分县区的地下水已经抽干,许多地区已经形成了严重的“漏斗”,地面下降和开裂状况明显,而且有继续恶化的趋势。现在许多地区地面百米以内已经无水可抽,因此,水库水面成为石家庄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

石家庄市水域中可供养殖的水面主要是水库、池塘,有的地方还用河沟进行养殖,其中,水库水面养殖是主体。《石家庄统计年鉴》(2010年)数据显示,2009年石家庄市水产品养殖面积15552公顷,其中,水库养殖面积为14618公顷,池塘养殖面积为861公顷。在水库养殖中,以平山县面积最大,达到近9000公顷,水产品总产量超一万吨,其中鱼类产量接近7000吨;其次是灵寿县,水库养殖面积接近3000公顷,水产品总产量达到8000吨,成为石家庄市重要的商品鱼基地。在池塘养殖中,由于山区坑塘多,面积大,其养鱼面积所占比重大。其中,鹿泉市接近400公顷,平山县、正定县100公顷以上。目前,石家庄市水库、池塘养殖业已初具规模,随着养殖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将会发掘出更大潜力。

在石家庄市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水域类型主要是水库。利用水库进行农田灌溉,是水域开发利用的主要特点之一。石家庄市属半干旱气候,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石家庄市年总降水量为401.1~752.0毫米,时空分布不均。尤其西部山区更多。为保证农业丰收,各县、市、区在打井灌溉的同时,因地制宜兴修水渠,利用水库水源灌溉农田,取得很好效益。仅岗南、黄壁庄水库年均灌溉农田10.0万公顷以上。

(2)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所占比例大,区域分布不平衡。石家庄市河流水面占全市水域面积的34.81%,水库水面占全市水域面积的26.51%,仅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两者的面积就达全市水域面积的60%以上。但各地分配很不平衡。如平山县,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面积均处于石家庄各县(市)该类型用地的首位,而辛集市则无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

(3)水域的开发潜力较大。各种水域具有多种开发利用价值。虽然进行了全面的治理,但就目前看,石家庄市对水域的开发利用尚有很大潜力可挖。水库坑塘的开发利用还较单一,在发展综合养殖、提高效益方面还大有文章可作,大面积的滩涂有待于进一步开发。随着经济发展水平逐渐强化,这些资源将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4)水质污染难以解决。水是发展渔业生产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条件,有水斯有渔。而水质问题则关系到鱼类生长发育、质量以及水面能否利用的重要条件。随着石家庄市区工业和所属各县(市、区)乡镇工业的迅速发展,排污水量日益增加,水域污染面逐渐扩大,严重危害淡水渔业的发展。2009年石家庄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城市(镇)下游河段水质多超过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出境断面控制指标多难以达标,污染等级为中度污染以上。黄壁庄、岗南两水库均以总氮为首要污染物,其水质基本达到并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二级标准范围内,但由于受上游来水和汇水区范围内面污染源的影响,两大水库氮、磷污染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石家庄市地下水资源短缺,地下水采补矛盾突出,受诸多因素影响,市区地下水硬度较高,具有较明显的地域分布特征,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市区中、南部。此外,受局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市区内个别地下水井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氯化物及大肠菌群等有超标现象。污染物呈“带状”污染分布特征。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应当如何报批?可采取哪几种报批方式?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主要分坝区、库区及移民迁建、专项设施迁建等用地。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报批方式。

(1)建设用地的报批方式。一是水利水电工程坝区、库区用地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二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用地应在经批准的城市或村庄、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按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三是水利水电工程专项设施迁建用地,可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要求,另行报批。

(2)报批材料。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涉及多个省或在省内涉及多个市、县的,由有关省组织有关市、县,分别准备报批材料,省级汇总后,以省为单位报批。

水利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石家庄市共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794.52公顷,占辖区内土地总面积的4.11%。其中,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43261.12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74.85%,集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4533.4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25.15%。

在石家庄市的所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国有面积占74.85%,其中,平山县、灵寿县的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最多,占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7.61%、11.23%,其次为新乐市、正定县、井陉县和鹿泉市,市区内的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少(图6.9)。

图6.9 石家庄市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情况图

集体所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平山县依然占的比例最大,为25.56%,其次为井陉县和行唐县,所占比例分别为15.63%、10.07%,其他县(市)也均有一定面积的分布,市区内的集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仅占1.39%。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结构

5.7.2.1 河流水面

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石家庄市总面积为20118.13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域面积的34.81%。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地类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类用地。辛集市、井陉矿区、裕华区、新华区、桥西区无河流水面,石家庄市其他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境内的主要河流有大沙河、磁河(木刀沟)、滹沱河、洨河、槐河、羜河等。其中,滹沱河是最大的河流,为岗南、黄壁庄水库提供主要水源。

在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中,平山县河流水面最大,达4945.84公顷,占石家庄市河流水面总面积的24.58%;其次是井陉县,为2064.32公顷,占石家庄市河流水面总面积的10.26%。晋州市和桥东区河流水面最少,分别为45.93公顷和59.48公顷,仅占石家庄市河流水面总面积的0.23%和0.30%。

5.7.2.2 水库水面

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据调查汇总,石家庄市水库水面总面积为15319.38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6.51%。受地形和建造水库技术要求的限制,分布极为集中,主要分布于山区7县(市)和井陉矿区。平原区县(市、区)均无此类水面。平山县水库水面最大,为9004.23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库水面总面积的58.78%;其次是灵寿县和鹿泉市,其水面面积分别为2404.58公顷和1293.39公顷,分别占石家庄市的15.70%和8.44%。面积最小者为井陉矿区,面积为2.46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库水面总面积的0.02%。

据调查,石家庄市境内有大小水库228座,塘坝1100余座。其中,4座大型水库为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横山岭水库、口头水库;8座中型水库为八一水库(蟠龙湖)、红领巾水库、石板水库、下观水库、燕川水库、白草坪水库、南平旺水库、张河湾水库。其中,岗南水库位于滹沱河中游,平山县岗南镇西北部,控制滹沱河山区流域面积的68%,总库容15.71亿立方米,兴利库容7.8亿立方米,是全省17座大型水库之一。黄壁庄水库位于鹿泉市黄壁庄镇西部,控制滹沱河流域面积7500平方千米,总库容为1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4.64亿立方米,也是全省17座大型水库之一。横山岭水库位于灵寿县岔头乡冯沟村附近,总库容2.4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98亿立方米。口头水库位于行唐县口头镇北一千米处,总库容1.06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16亿立方米。中、小型水库、塘坝亦在山区占有重要地位,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5.7.2.3 坑塘水面

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石家庄各县(市、区)的坑塘水面有自然洼地形成的,也有人工取土形成的,除桥西区外,其余各县(市、区)均有该地类。石家庄市坑塘水面总面积为2394.20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14%。其中,鹿泉市坑塘水面面积最大,为439.57公顷,占石家庄市坑塘水面面积的18.36%。其次为平山县和辛集市,分别为400.62公顷和240.92公顷,占石家庄市坑塘水面面积的16.73%和10.06%。面积最小者为桥东区,仅为5.36公顷,占石家庄市坑塘水面面积的0.22%。

5.7.2.4 内陆滩涂

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石家庄市内陆滩涂面积10189.14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7.63%。主要分布于河流两岸。石家庄河流多为季节性河流,由于径流量变幅大,河水漫流,以及上游建水库截流,下游无水等原因,易在平坦地区形成较大面积的滩涂,滹沱河是石家庄市滩涂面积最大的区域,其次是大沙河、慈河等滩涂广布。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连年干旱,河道断流,大多滩涂经过平整改良,整理改造成农田和林地,成为农田和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陆滩涂面积在各县(市、区)中,差异较大,面积最大者为新乐市,为2365.87公顷,占石家庄市内陆滩涂面积的23.22%,面积最小者为井陉矿区,为6.63公顷,占石家庄市内陆滩涂面积的0.07%。还有部分县(市、区)无此类用地。

5.7.2.5 沟渠

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石家庄市有沟渠面积7919.66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3.70%。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均有此类用地,主要分布于山区各县(市、区)和辛集市,其余分布在平原各县(市、区)。

石家庄市沟渠面积面最多的是辛集市,为291607.27公顷,占石家庄市沟渠面积的22.01%。其次是鹿泉市、灵寿县和井陉县,面积分别为996.91公顷、934.42公顷和904.90公顷,分别占石家庄市沟渠用地面积的12.59%,11.80%和11.43%。最少的是高邑县,仅有沟渠16.07公顷,占石家庄市沟渠用地面积的0.20%。主要灌溉渠道有石津灌渠、绵右灌渠、西跃渠、绵全渠、人民渠、引岗灌渠、源泉灌渠、引黄灌渠、绵左等大型灌渠。这些渠道是石家庄市地表水输送各地的主要命脉。

5.7.2.6 水工建筑物

水工建筑物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面积为1854.01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3.21%。除桥东区、桥西区和辛集市外,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平山县面积最大,为277.47公顷,占石家庄市此类用地面积的14.97%;其次是新乐市和深泽县,分别为205.98公顷和183.42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用地面积的11.11%和9.89%。井陉矿区面积最少,仅为0.19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用地面积的0.01%,其次是裕华区和新华区,分别为0.43公顷和5.26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用地面积的0.02%和0.28%。

石家庄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类型面积及分布情况见表5.26。

表5.26 石家庄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类型分布统计表单位: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属于)

1、水利设施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2、水利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3、水利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属于。

1.水利工程用地:包括挡水、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分洪道及其附属建筑物,附属道路、交能设施,供电、供水、供风、供热及制冷设施。

2.水库淹没区。

3.堤坝工程。

4.河道治理工程。

5.水闸、泵站、涵洞、桥梁、道路工程及其管护设施。

6.蓄滞洪区、防护林带、滩区安全建设工程。

7.取水系统:包括水闸、堰、进水口、泵站、机电井及其管护设施。

8.输(排)水设施(含明渠、暗堰、隧道、管道、桥、渡槽、倒虹、调蓄水库、水池等)、加压(抽、排)泵站、水厂。

9.防汛抗旱通信设施,水文、气象测报设施。

10.水土保持管理站、科研技术推广所(站)、试验地设施。

什么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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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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