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空调外机权属,空调室外机掉落哪个负责?
空调室外机掉落哪个负责?
空调外机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责任?
一般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第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高空坠物之后是一定要先找出责任人的,一般是谁家的东西掉落,那么谁家就会承担起所有的责任,如果不能找出责任人,那就该整栋楼来赔偿责任,所以,作为业主一定要好好的预防高空坠物的发生,这样可以避免自己受到任何财产损失。
我家11楼,空调外机被风吹落砸伤路人,他家属索赔40万怎么办?
你家11楼,空调外机被风吹落砸伤路人,他家属索赔40万块钱,你觉得太多,就上法院打官司,由法院裁决。
空调外机是被风吹砸落伤路人,肯定找人出面负责了。空调外机是你家11楼所有,自然是由你家赔偿了。空调外机不是你家安装的,你家不用负责赔偿。
你家安装空调,外面肯定有空调外机安装,不然空调冷热用不了。空调外机被风吹落,你可以控告空调商家安装空调外机不扎实、太草率,不顾路人生命安全,风一吹,空调外机就容易掉落,人命关天大事,空调商家怎能这样马虎呢?
空调商家推卸责任,你也可以告房地产开发商建起这幢楼的外墙有问题。空调商家安装空调外机在外墙应该稳固才对,为何风一吹外墙就不堪重负了。11楼外墙有问题,空调外机一样无法长期固定,只要有风吹都会造成致命一击!
伤者家属控告你家,你家就控告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和安装马虎的空调商家。有必要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事故真相!由法院裁决比较稳妥。
飘窗物权法怎么规定的?
飘窗在经业主购买之后,产权属于业主所有,他人在使用其顶部摆放空调外机时,应该要经过本人的同意,否则,侵犯了其房屋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楼上楼下飘窗空调外机位归属?
高层飘窗上下的规属权很明确,上部是顶板的中心以下,下部地板中心以上,归本户。顶地板中心上下归上层户和下层户。如果飘窗上下的空调外机座位归属,以室内开孔位置为准,柜机在下掛衣在上。如果孔洞相同情况下。只能安装先者在下。并无归属权。
空调外机架是属于业主的吗?
是属于业主的。
空调外机托架是空调外机安装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托架都是业主在购买空调时,一并随机赠送的。也可以说是业主用钱买来的。所以他的所有权必须是业主的。而小区物业和居委会是不具有这种专业空调托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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