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怎么计算)
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等于什么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注】: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①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即历年累积盈利
提取的盈余公积=净利润×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②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即历年累积亏损
提取的盈余公积=(净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后者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经过上述分配后:
期末未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其他转入-提取的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当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当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当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当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当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骤以同样的基数计提公益金。
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五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第六步,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用公式表示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企业如因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
而对于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补充的流动资本,新制度规定,企业可在本表“利润归还投资”项目下增设“补充流动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借款、单项留用的利润等,可在“补充流动资本”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三个公式
可供分配利润三个公式如下:
可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公式中的数据都可以从财务报表中直接取值,其中“其他转入”是指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一、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法定公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其他之类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掉。
二、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如下:
1、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核算。
可供分配利润怎么计算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少。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科目,“利润分配"是一个所有者权益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情况以及历年净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后的结存余额,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未分配利润"是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年度终了时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
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若为净利润,则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若为亏损,则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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