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友善的含义,什么是民法的第1项基本原则?
什么是民法的第1项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平等原则最本质的内涵就是人格的平等,即形式平等、起点平等、机会平等(否则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平等待遇)、同等情况同样对待。平等原则构建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在政治层面上也是最为根本的原则。正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产生近现代社会的各项民主制度。现代法治社会以贯彻“平等原则”为特征,而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必然要求具体体现为民法所确认的主体的平等地位和责任自负原则、造成损害应根据损益相当的准则进行赔偿的原则、对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原则等,民法的这些原则都是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民法典倡导什么样白价值观?
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在《民法典》第一条明确了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民法典》立法目的之一,这也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史上的一个创举
民法典立法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条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并将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合二为一,居于法典首位,这是我国立法的惯例。
一、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又称为立法的宗旨、立法的旨意,是制定本法所要达到的社会目的。从上述条文可见,《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有五个:
(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民事领域的基本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公民私权利的大全和指南。
孟德斯鸠认为,“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这句话充分表达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权利法定、私权保护,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是“万法之母”。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要求,具体内容为“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平等、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这是总结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更好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民事主体即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具体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就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权益。
民法典是权利法典,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是民法典的主要目的。这与现代法治建设的核心“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相一致。
民法典的体系构建也是以民事权益保护为中心展开。其调整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民事权利义务的设定和民事责任的追究予以实现。
(2)调整民事关系
法律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具有普遍性、确定性、相对稳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等特点。其调整功能是通过制定规范界定政府和权利与责任、规定人们的行为准则、赋予人们权利、明确人们义务、确定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和处理程序的方式来实现的。
所谓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行为产生亲属关系、婚姻关系、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物权关系。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调整民事关系,核心是调整权利义务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沿用了《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其含义等于《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但是改变了《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只限于合法行为的含义,民法理论称之为法律行为。
(3)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这一立法目的是吸收了《合同法》“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的规定而增加的。
所谓社会和经济秩序,就是生产、生活、工作、劳动、婚姻、家庭、市场交易秩序;就是人们感受到的人权、自由、安全、平等、公正的秩序;是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的秩序;合理、公平、正当竞争秩序和资源配置、财产归属和利用的科学合理秩序,国家公权与个人私权、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边界秩序。
我国民法典是由我国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并受我国政治、思想、文化、道德等上层建筑制约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是维护社会和经济能够正常运行的有效法律形式。
民法典是私法,但是保护私人利益、个人利益,同时还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各类所有制组织利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民法典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的实质,在于维护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于保障民事权利、增进人民福祉。
民法典既要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又要从社会整体和经济秩序考虑,维护社会和谐文明和经济秩序公正井然。
(4)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任何一部法典的制定都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立法要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意味着我国民法典也要体现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所谓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就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发展要求,就是适应“四个全面”发展战略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
“中国特色”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一个科学总结,是我国民法典具有生命力的根本保障,也是我国立法的一个根本指标。
(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德法融合,用法律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观才有可靠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核心价值观入法,是德法融合,用法律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价值观才有可靠的制度保障。民法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定为立法宗旨之一,把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民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也是公民树立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十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如在“北燕云依”诉某派出所拒绝办理户口登记案件中,原告的父母在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时,取名“北燕云依”,既未随父姓或母姓,也没有其他正当理由。公安机关拒绝对“北燕云依”进行户口登记,符合法律规定,恪守公序良俗的要求,维护了正常社会管理秩序,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主要原则?
一、民法典规定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哪些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
3、公平原则
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4、诚信原则
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它和公平原则一样,既是法律原则,又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全部民事主体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
5、绿色原则
这是民法典新确定的一项法律原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生态的矛盾。
6、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慨念构成的,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这项原则还有一种含义,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友善五要素?
第一,尊重是友善的第一要义。尊重是社会成员之间相处的一种最为基本的要求。
第二,宽容、礼让是友善的基本要求。宽容、礼让是指人与人在相处的过程中要能够做到原谅别人的过错与不足,得饶人处且饶人。第三,关爱和互助是友善的理想性诉求。友善是爱的真切表达,是人们在处理现实的人际关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善良行动。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