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废止)
我国新股不败神话被打破的原因是什么,,从我国相关制度角度分析此问题.
自2009年IPO重启以来,新股发行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询价机制不合理、询价过程不透明、机构掌握定价特权、新股定价过高、市盈率过高、上市新股流通量小等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政策的不合理和制度的不完善。表现在股价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为三高:高定价、高市盈、高圈钱。
高定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询价对象就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股票的发行人肯定希望自己发行的股票能够卖一个好价钱。而主承销商则会尽力帮发行人联络询价对象,以期抬高定价。而对于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来说,报价高并不能够对它带来什么严重后果,你来我往,卖个人情,就把价格抬上去了。而我们的政策和制度却保护了这种坑害股民的行为。
高市盈率:市盈率不合理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估值不合理,定价不合理。连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都说:“中国股票发行市场存在很多缺陷,这除了市场机制失灵外,新股估值定价系统亦缺乏理性。很奇怪基金公司对于80倍、90倍、150倍的市盈率也可接受。”连权威人士都呐喊的问题怎么会一直不能解决。
高圈钱:发行人当然希望多募集一些资金,股票定价越高越好。从华锐风电的发行可以看到,其预计募集资金34.47亿元,而实际募集资金达94.59亿元,多募集资金60.13亿元。超过了计划的3倍。
一级市场上的虚假繁荣是以二级市场的失落为代价的。2011年新上市的公司中,截至年底有七成股价低于发行价,1/4的公司于上市当天即破发。圈钱最多的华锐风电在上市首日开盘即宣告破发,随后一路下跌,至2011年年底已较其发行价跌去63.63%。庞大集团更是刷新了新股中签率的记录:其IPO网上中签率高达21.57%,网下配售比例更是达到了闻所未闻的57.97%。所以庞大集团在上市首日即破发,当日收盘价为34.58元,大幅低于45元的发行价,“熊”冠新股;截至2011年年底差不多已跌去发行价的2/3.
4月1日,证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启动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从强化信息披露、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推行存量发行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等几个方面着手,改革新股发行。我们希望制度的改革能给股市带来一点希望。
好价格对应市盈率为什么是15
A公司每股利润1元,每股分红只有0.1元,派息比率只有10%,那么根据市盈率法计算的好价格为15元。
证监会2012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新股发行定价市盈率需参考所属板块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需召开董事会分析定价合理性、补充盈利预测等,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或将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
近几年新股发行改革的对比
第一轮新股发行改革
出台时间
2009年5月22日
出台措施
一、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
三、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
四、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
第二轮新股发行改革
2010年8月20日
一、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
二、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
三、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的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
四、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计承销流程,有效管理承销风险。
第三轮新股发行改革
2012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提出了六项改革意见。
一、完善规则,明确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二、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
三、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充分尽责。
四、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
五、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
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建议进一步强化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的责任。
二是要求会计师和事务所提高职业能力,防范财务虚假披露行为。
三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获得上市的批文后,可以在有效期内根据市场的行情自主选择启动发行的时机。
四是行业市盈率是询价和定价的参照,而不应该成为指导价。[4]
五是对不同违法违规行为,相对应的监管处罚措施应该进行细化和具体化,使惩戒更具有操作性和威慑力。
第四轮新股发行改革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主要内容:
一、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
二、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
三、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
四、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
2013年12月13日 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上交所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2014年5月9日-沪深交易所下文修改IPO打新市值配售办法
沪深两大交易所下文修改IPO打新市值配售办法,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改为按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来计算。这将增加投资者数量和整体可申购额度,也就是说,有更多的资金可申购新股了,新股压力将大为缓解。
据测算,按调整后口径计算市值,沪深两大交易所具有申购资格的投资者数量和投资者整体可申购额度较调整前均有一定比例的增加。
修改后打新市值配售计算规则更为合理,减轻新股申购对投资者二级市场交易行为的限制。按调整后口径计算市值,投资者单个交易日的交易行为和持股情况不再对新股申购产生关键影响,避免了投资者因T-2日卖出持有股票而无法参与新股申购等不合理情况。
调整后的市值计算方式,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以参与申购,其持有市值同样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
同时新颁布的网下发行实施办法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上海市场首发新股网下发行,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市值计算规则与网上发行相同。明确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证券业协会还发布了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还同时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IPO配套措施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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