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不动产(什么叫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不动产?
1.一般认为,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2、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什么叫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按照其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不能移动的财产。不动产在移动以后将会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比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还没有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为自然或者是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经过依法的登记,就会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什么叫不动产?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1] 。 《担保法》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 《物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1] 。 《担保法》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 所谓动产,就是不动产之外的物,是指在性质上能够移动,并且移动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如电视机、书本等。 动产与不动产概念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是否可以移动。 动产通常可以移动,而不动产则不能移动。 第二,移动是否在经济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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