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本人实际工资算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法。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职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多少是按照伤残级别,也就是受伤程度算的。并且受伤很严重的,四级以上的,公司是不可以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金额计算。一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1个月工资,五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6个月工资,七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7个月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的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的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等级鉴定 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是属于 工伤保险 的一种,因为工作受伤致残的员工,由保险公司给劳动者的一次性 工伤 补偿,具体给多少,需要先对受伤员工的工伤进行登记评定,再根据评定的结果对 伤残 的员工进行补偿。 如果职工的工伤是属于一级到四级的,那么不能再继续工作,需要退出工作岗位,但是单位还必须与职工保持 劳动关系 ,这时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再根据具体是哪一级伤残,有不同的标准: 1、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一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24个月受伤员工的原 工资 ; 2、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二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22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3、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三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20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4、如果职工的工伤为四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18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这里的原工资是指,职工在受伤前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如果该员工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的话,那么就按照这个三倍的工资来计算。如果低于平均工资的0.6倍,就按照这个0.6倍的工资计算。 如果员工的 伤残等级 是五级和六级的话,那么用工单位还是要安排适当的任务给该职工,并且保留 劳动合同 。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五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16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六级伤残 的话补偿金为14个月的工资。伤残等级为七级到十级的,那么不影响正常工作,且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偿金。七级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分别为12,10,8,6个月的工资。如果七级至十级的员工 合同到期 ,那么该补偿金也需要一次性发放。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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