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司法,公司法与民法典有冲突吗?

2022-11-21 民法典

公司法与民法典有冲突吗?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法律;民法典是规范民事行为的法律。二者没有冲突。

公司法和民法典有没有包含关系?

公司法和民法典有包含关系。具体表现在:一是民法典是基本法,是公司法制定的基本依据,比如民法典关于法人的一般规定和营利洁人的规定。即: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这些规定在公司法中都应规定与体现。二是公司法是特别法,是对民法典基本规定的展开与细化。

公司法和民法典的关系?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关系?

民法典和公司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商事特别法的关系。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规定的“法人”中的内容与公司法基本一致。公司在民法典中称为营利法人,民法典中有新增加或修改的公司法内容的应适用民法典规定,公司法有其他特别规定的适用于公司法。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具有典范性、基础性、体系化 ,法律位阶高。民法典合同编和公司法的关系是基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公司法属于单行法,属于商法范畴,合同法被废止前也是单行法律,在编撰入民法典后,合同编属于民法典体系内容之一,民法典合同编与公司法调整不同领域的法律关系。

公司法和民法典区别?

《民法典》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公司法》是有关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民法典》在规定法人及法人的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司法》的相关内容有部分重合,在《民法典》施行后,对两部法律有关问题的规定进行梳理,是很有必要的,下文对实务中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将《公司法》与《民法典》进行对比,根据《立法法》第83条规定的新法优于旧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基本原则,对《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是否继续适用做些归纳和分析。

一、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

《公司法》与《民法典》关于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内容是一致,《民法典》生效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内容应继续适用。《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民法典》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公司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其债务责任的问题,《公司法》有更加细化的保障规定。公司财产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和公司的经营收益,所有公司财产均是清偿公司对外债务的基本保障,《公司法》对保障公司财产完整性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股东对认缴的出资应按约足额缴纳,不得抽逃出资,股东有全面履行交付出资的义务,在公司清算或者破产时,股东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仍属于公司财产,股东应补交并用于清偿公司对外债务。另一方面,公司经营期间,公司股东、董事高管等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侵占公司财产的,应向公司返还。公司全部财产是公司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般担保,当公司财产受到有机会参与管理公司财产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不当侵占时,债权人有权主张侵权人在侵占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二)(三)、《破产法》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涉及上述内容,《民法典》生效后,上述规定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60条和公司法第10条?

《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亦即法人的成员只承担有限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公司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都只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法人的成员承担有限责任,是同一含义的两种表述。我国法人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成员只承担有限责任。须注意有的国家的法人制度与此不同,他们既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也有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他们的公司类型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还有所谓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正是因为我国法人限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有必要在法人之外,规定非法人组织。《民法典》之所以规定三类民事主体,除自然人、法人外,还规定了非法人组织,关键就在于第60条规定了法人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住所的规定。 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指公司发出指令的业务中枢机构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是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之一,也是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之一。 二、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主要表现为:1.诉讼方面:管辖法院的确定;法律文书送达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确认准据法的依据之一。2.行政管理方面:工商、社保、税务管理。3.合同关系方面:非给付货币的债务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履行地为公司住所地。 三、公司住所依法登记后,不得任意变更;变更后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拓展延伸:公司住所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行政法律风险 1、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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