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防车位新规定,人防车位租金2022年最新规定?
人防车位租金2022年最新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可以向业主租赁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人防车位最多可以租赁20年。
民法典出台后,对于开发商出售小区地下人防车位有没有影响?
人防车位是用于保障战时人员安全和物资掩蔽的地下防护设施,属国防资产,其产权属于国家,任何人都不能侵占和买卖人防车位。开发商私自转售人防车位由于违反了法律禁止买卖人防工程的规定,所以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新出台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和第二百七十六条仅对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的车位(车库)以及产权归业主共有的车位进行了规定,但对人防车位并没有规定。
实际上,民法典出台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就对人防车位作出了相关规定,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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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收费谁来决定?
小区人防车位物业有权收费,但只能收取管理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社区公共部分划定的停车位应属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享有车位的占用权、使用权,但不是固定的免费使用权,物业公司亦有提供管理服务、维护社区停车秩序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管理费用的权利。
因此物业可以对小区人防车位收取相关管理费用。
2021民法典对人防车位的收费标准?
1、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2、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00-次日7:00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2小时。
3、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烟台市实施的停车场官方收费标准
1、机场停车场
中小型机动车,第一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第一个半小时按5元/时收费。对于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50元。
2、火车停车场
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中小型机动车没半小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的收费额度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机动车的两倍计费。
3、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注:小中型机动车是指乘坐人数小于20人的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货车;大型机动车指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
长沙关于人防车位的政策?
人防车位。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第四条“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规定,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8号)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规定,人防车位平时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规定,规划用于停车的地下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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