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返还(旧城改造土地出让金返还)
土地款返还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4、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5、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6、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
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土地出让金退还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就是政府征用土地后的相应补偿政策,各地情况不一,标准不一。
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济南土地出让金返还比例
不低于全部地价40%。根据查询法律快车可知,土地出让金返还比例是不低于全部地价40%。济南,别称泉城,是山东省省会、副省级市、济南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不合法
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土地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一旦征收之后是不可以返还的,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返还土地出让金都是违法的行为。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返还土地出让金,那么就没有触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就是合法的。而且有一点大家要记住,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国家是不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提前回收的话,当地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一、土地征收返还的类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费。按照补偿再搬迁的原则,尊重个人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对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3、其他附着物。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高压电线、通讯线等线路,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也应当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或补偿费。
二、土地征收补偿的途径
1、按被征收土地以前的途径来补偿。
2、货币补偿,这里面包括土地弥补的金额、安置辅助的金额、土地上附着物,还有青苗补偿金等等。
假如这些补偿不能够让农民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那么需要添加费用,但是补助的总额不可以超过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3、其他补助,这个费用这个大多是由政府依照本地的标准来制定。
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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