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2022)
外籍人员个税汇算清缴流程
一、正文回答
下软件、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进行汇算准备、填写专项附加及扣除项目、结果退税资金、填写银行卡号办理退税处理等,具体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如果属于居民个人,则需要参加个税年度汇算,如属于非居民个人,则无需办理。
三、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免征个人所得税扣减标准为3500元,外籍人员扣除标准为4800,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其职员的探亲费、搬迁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如果数额合理,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计入该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2022
一、正面回答
从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可享受的部分免税补贴项目将不再适用。此外,居民个人,包括外籍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详情
1、从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将不再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和语言培训费的相关税收优惠。但餐费和洗衣费、搬迁费、探亲费、免税补贴如果在2022年之后仍然有效,则外籍个人仍有机会选择享受个税减免。这几项免税补贴是否会继续执行,有待进一步确认。
2、从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外籍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针对年终奖优惠税率的计算方式将不再适用。
三、外籍人员不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后,有什么影响?
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加了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同时减少了外籍个人的税后收入。这一政策变化引发了外籍个人和其雇主的担忧,外籍个人将会面临税收负担增加,而雇主则需要考虑是否会因此产生额外的成本来弥补外籍个人因税改而增加的税负。因此,建议雇主和雇员双方重新规划薪酬安排,进而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鼓励外籍人员来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下列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半征收:
(一)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
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在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驻华机构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其他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华侨、 港澳同胞的工资、 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比照第二条的规定减征。第四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条 本规定自1987年8月1日起施行。
外国人年终奖个税怎么算?是不是有两种算法
外国人在中国取得收入应执行中国的所得税法
工资性收入每个人每年只能用一次年度奖金计税方法。在一月份发奖金时可以选择用年度奖金计税方面,用了以后再发奖金就不能再用这个方法;也可以选择不用。
选择用
计税方法:52000/12=4333,33,小于4500,应税税率在10%档,速算扣除数105
则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52000*10%-105=5059,另还有40000的个税正常交=40000*30%-2755=9245,当月合计个税=14304
不选择用
计税方法:与月度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8000,税率在45%档,速算扣除数13505
则个人所得税=(40000+52000)*45%-13505=27895
外籍人士一次性获得年终奖50000,应缴纳个税4895元。
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以及实施条例27,28,29,30条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在每月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也就是说每月的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为3500加1300等于4800元。
假设本题的外籍人符合我国“居民纳税人”的要求,是居住满5年的非高层管理人员,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4166,67,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应纳税额=50000*10%-105=4895
扩展资料
1,介绍年终奖的纳税计算思路和方法
1,月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分别计算。
2,找到年终奖对应的适用税率
(1)如果月收入_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2)如果月收入3500,先用年终奖补足月收入与3500的差额,剩余部分再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补足3500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案例解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透彻理解
案例1:甲月收入5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18000元,月工资5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5000-3500)×3%=45元;年终奖18000元,首先除以12个月为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8000×3%=540元。总计甲应缴个税45+540=585元。
案例2:乙月收入10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36000元,月工资10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36000元,除以12个月为3000元,对应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36000×10%-105=3495元。总计应缴个税745+3495=4240元。
案例3:丙月收入34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元,月工资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24100-100)×10%-105=2295元;总计应缴个税0+2295=2295元。
3,【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税1个公式搞定
G2输入如下公式后向下填充
=LOOKUP(MAX(0,0001,(F2+MIN(D2-3500,0))/12),{0;3;9;18;70;110;160}*500+0,0001,MAX(0,(F2+MIN(D2-3500,0)))*{3;10;20;25;30;35;45}%-5*{0;21;111;201;551;1101;2701})
外资、外企及外籍个人在华税收优惠政策
外资、外企及外籍个人在华税收优惠政策
你知道外资、外企及外籍个人在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吗?你对外资、外企及外籍个人在华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外资、外企及外籍个人在华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外籍人员在华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列举的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包括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以及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外籍人员在华期间有下列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在中国境内企业担任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外(另有规定),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国来华人员的免税规定
1.外国来华专家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外国来华经济专家、文教专家,在我国服务期间,由我方对其住房、使用汽车、医疗实行免费“三包”的,可只就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我方免费提供的住房、使用汽车、医疗,可免予计算纳税。
2.外国援建人员个人所得税优惠。对援助国派往我国专门为该国援助我国的建设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取得的工资、生活津贴,不论是我方支付或外国支付,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外国来华工作人员,在我国服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我方支付、外国支付、我方和外国共同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除上述规定给予免税优惠外,其他均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90天的,可只就我方支付的工资、薪金部分计算纳税,对外国支付的工资、薪金部分免予征税。
4.对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个人所得税。
5.对外国来华工作人员,由外国派出单位发给包干款项,其中包括个人工资、公用经费、生活津贴费,凡对上述所得能够划分清楚的,可只就工资、薪金所得部分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6.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纳税申报时,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7.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纳税申报时,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符合规定标准的免税。
8.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
9.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资、外企在华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近年来,下列税收在内外资方面做到了统一。
1.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规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等从1994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规定,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
4.《国务院关于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国务院令2008年第546号)规定,房产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
5.《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从2010年12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0号)规定,船舶吨税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外资、外企在华人员享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籍职员的在华住房费准予扣除计算纳税的通知》(财税外字[1988]第21号)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租房或购买房屋免费供外籍职员居住,可以不计入其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将住房费定额发给外籍人员,可以列为费用支出,但应计入其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该职员能够提供准确的住房费用凭证单据的,可准其按实际支出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另外,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身份特殊的外籍人员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的规定,外国驻华通讯社记者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当依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税。如其要求免税,应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即对方国家明确规定免征我通讯社记者个人所得税的,我方也免征其驻华通讯社记者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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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税收优惠政策
一、正文回答
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二、分析
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以搬迁费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员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三、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该怎么计算?
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即,应纳税额=取得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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