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国民法典,国家新出台的民法典?
国家新出台的民法典?
一、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包括
民法典包括:第一编 总则、第二编 物权、第三编 合同、第四编 人格权、第五编 家庭婚姻、第六编 继承、第七编 侵权责任。
二、民法总则诞生,民法典时代即将到来
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明年《民典法》实施后,业主大会的召开和表决规定如何改变?
非常乐意和四环老兄讨论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个人感觉,法典实施后,与小区全体业主息息相关的各大重要事项,必然变得更加难以通过。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做出了对于“业主大会召开及表决的”新规定。
通俗的讲,或者简而言之就是两点:
一、必须要超过“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参加大会表决,这次大会才算有效。
(注:《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双二分之一即可)
二、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半”(个别议题需过双3/4),这项表决即可通过。
(注:《物权法》规定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双过半)
也就是说,法典较之前的《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来看,可谓一升一降:
它适当降低了表决通过的门槛,却提升了业主参与度的门槛。
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法典貌似会使得小区表决通过变得容易,但实际上必然导致许多大事会变得更加难以通过。
以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为例,这项事务在全国来说都是普遍的难点。
而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于业主的积极性不足、参与度太低;许多业主对这个事情都抱着:
不打听、不知道、不参与的态度。
也就是说,在当下的《物权法》时代,按双过半的要求来召开一次业主大会都是相当的难。
那些号称是达到法定票数而当选的业委会,有许多都是采取了暗箱假票,篡改票数等违规手段
由此遭到质疑并被推翻的事例比比皆是。
可想而知,民法典生效后,双2/3业主参与的这道硬杠杠,无疑给小区各项大事的表决又加上了一道“紧箍咒”。
2021年以后是否都要参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7件司法解释,与民法典同步施行民法典实行后有九部法律被取代废止,它们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22年有哪些新民法典?
答:2022年民法典新规定最新版本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二、民法典中对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以上是2022年最新夫妻版最新民法典。
2020年的案子到2021年结束,适用什么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对于发生在2021年以后的民事纠纷,无疑适用民法典规定。但是,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以前的民事纠纷,也同样适用民法典规定吗?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作为适用民法典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在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上着重解决民法典与合同法、物权法等九部法律的新旧衔接适用问题,对民法典的溯及力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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