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适用法律不当和适用法律错误的区别)
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其他规范性文件。
2)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于旧法律;新法规优于旧法规;新规章优于旧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优于旧规范性文件。
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同国务院部门规章之间或者国务院部门规章相互之间有矛盾的,由国务院法制局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国务院法制局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决定。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在发现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规章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规章或地方政府规章相矛盾时,可将情况报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法制局进行协调或决定。地方或行业劳动部门发现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之间、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或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相矛盾,一般适用“新文件优于旧文件”的原则,同时可向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请示。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三条
同一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才能适用一般法服从特别
的法律规范,应按法律效力等级的要求,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适用法律。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什么是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有哪些基本要求和应该遵循那些基本原则?
一、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二、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归结为: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这是衡量法的适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标准,也是衡量法的适用工作是否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利益的基本标志。
1、 正确,首先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
2、 合法,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决依法办事。
3、 及时,是指法的适用活动的每个环节要严格符合法律所规定时间要求,提高办案效率。
4、合理、公正,就是指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符合广大人民心目中的公平要求、符合适用法的目的。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规定,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二是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对于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维护法制的统一,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特权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