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如何摊销(开办费的最新账务处理摊销)
开办费怎么摊销?
按新的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后的第一个月一次摊销,但是根据现行税务部门的规定,是不允许一次性扣除的,要在5年内摊销。
所以在当年的汇算清缴中,要对上述4年分摊的费用调整出来,不能在税前列支。
关于开办费摊销的账务处理有哪些?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除资产类支出以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开支、注册登记、差旅支出、办公支出、培训支出等,需计入企业开办费,在筹建期结束之后,进行摊销。
在筹建期间发生各项支出时,可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各项开办支出。当筹建期结束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开办支出的规模,选择合理的摊销方式。
筹建期间,发生各项支出时,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筹建期结束之后,如果开办费支出规模较小,企业可选择一次性摊销,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筹建期结束之后,如果开办费支出金额巨大,使用一次性摊销并不合理,企业需选择分期摊销,一般摊销期不低于3年。每期进行摊销,截止摊销期结束,长期待摊费用全部摊销完毕。分期摊销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分期)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分期)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存在不同,根据税法的要求,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低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进行纳税调整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5-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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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怎么分摊
开办费的摊销是一次性摊销,即在生产经营开始的当月一次性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根据新规定: 新准则下开办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 “递延资产”,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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