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民商法孟献贵的微博)
民商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民商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目前尚无较完整的民法典和商法典,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为民商法的基本法律规范,附之以其他一些单行民事和商事法律,包括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和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公司、证券、海商、保险等法律规范。
民法调整对象
民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即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它由民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是指能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它可分为合法民事行为和非法民事行为。合法民事行为主要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适法行为。可见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的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的合法行为。”这一定义性规定说明:第一,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一种行为;第二,它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①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②它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③它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
合同及其基本原则
①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它是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它是当事人之间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它所确立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其所确定的内容是符合法律的。
②合同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①它是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②它的客体必须有能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首创性、新颖性;③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
什么叫民商法?
民商法部门由民法和商法两部分构成。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
扩展资料:
民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古罗马时期,商品交换十分频繁。从事交易的人们渐渐需要一个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来维护交易秩序,保障商品流通。于是,商品交换的习惯产生。进而,习惯发展为法。这就是民法的起源,民法既然以保护交易利益为主要内容,因而必须适应商品交换的要求。即人格之独立,能以自身的意志从事交易,所有权之确定性和、定立契约的自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商法
简述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与区别
商法与民法的区别如下:
1、立法价值取向不同
立法价值取向主要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国家制定法律时希望达到的社会效果;其二是指法律所追求的多个价值目标出现矛盾时的最终价值目标选择。民法与商法同属私法,具有诸如诚实信用、公平、效益、平等等相同的基本价值取向,但由于调整对象不同,两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例如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当公平与其他民法原则发生冲突时,民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平,即公平优先兼顾效益与其他;商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效益,其基本要求是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与其他。
2、调整的主体不同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商法调整的是营利性主体即商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在调整对象上具有复合性;商事关系尽管有人认为包括商事财产关系和商事人身关系,但从实质上讲商事人身关系是依附于商主体法律人格的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广义上的财产关系,因而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具有单一性。
4、主体范围不同
民事法具有适用主体广泛性的特点,可以适用于一切社会公众。商法则具有适用主体限定的特点,仅适用于商主体。
5、法律责任制度不同
民法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商法除过错责任原则外,还大量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商法都包括什么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民法又包括财产法和人身法,商法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证券法。
民法是商法的母法,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
扩展资料
民法与商法共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同属私法,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商法使用的一切原则也不断为民法所吸收。众所周知,民法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它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财产归属和流转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个人非财产关系。民法所保护的利益是个人利益,而商法主要则是与商事交易习惯形成的商品交易规则,它所保护的利益也是个人利益。
民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古罗马时期,商品交换十分频繁。从事交易的人们渐渐需要一个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来维护交易秩序,保障商品流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商法
学习民商法的法条来自民法典吗
学习民商法的法条不完全来自民法典。
民商合一,即指将商法的有关内容整合到一部统一的民法典当中,此时,商法从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不具有独立性。“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地位决定了“商法优先,民法补充”的适用规则。因而,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国家大多遵循“商业事项,有商法适用商法,无商法适用交易习惯,无交易习惯适用民法”的适用规则。
我国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民商分立,亦非绝对意义上的民商合一,而是有分有合、民法法典化和商法单行化的折中模式。因而,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你能看到有关商事合同的内容,而非仅仅局限于民事合同;在我国《民法典》以外,亦存在独立的《公司法》、《海商法》、《保险法》、《票据法》等。但客观上讲,我国立法体系比较倾向于”民商合一“,商法可以视为民法的特别法,以适用自身独立的规定为主,但可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作为补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条、11条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以认定,在一般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公司法》、《海商法》等商法法律规定,如果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民法典》没有规定的,适用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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