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有人主动辞职后领到了失业保险金,请问该如何申请领取?
有人主动辞职后领到了失业保险金,请问该如何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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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主动辞职以后竟然还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你知道是怎么领的吗?准确点讲应该是失业补助金,我们这个失业补助金的本质和失业保险金,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因为失业补助金确实是包括了自己主动辞职,这部分人群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待遇的领取时间,最长只有6个月的期限,所以说你领取完成,这6个月以后就不再享受任何的待遇了。
虽然说你是主动辞职,但是你只要正常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且自己也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在这半年之内没有任何参加社保的情形,那么对于自己来说都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只不过失业补助金比起失业保险金的待遇会打一个8折,也就是说相当于失业保险金的80%左右。相对会比较低一些,但是作为主动辞职的人也确实可以享受。
所以我认为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当然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其实最好的方式还是要通过自身去寻找一份工作单位,通过新的工作单位就可以正常去参加你的各项社保待遇,包括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这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在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之前,我们可以享受这个失业补助金,当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由新的工作单位来交纳社保,其实失业补助金也会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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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申请人带上相关资料(如身份证,证件照片,离职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领取失业金详细步骤?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3、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6、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并完成以上程序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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