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中的食品类别是什么名称(食品标签中的食品类别是什么名字)
食品类别共31类是哪31类?
食品类别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酱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果冻、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大类中分有小类,举例: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其他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
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
酱类:各种酱制品。
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
乳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
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
加工类食品必须复配食品添加剂明细:
1.“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需载明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
2. 新修订发布的审查细则与目录表中分类不一致的,以新发布的审查细则规定为准。
3. 按照“其他食品”类别申请生产新食品原料的,其标注名称应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可以用于普通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名称一致。
使用食品安全标准时,如何确定食品的分类
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标准
执行力度
强制执行
内容简介
依法采取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制定部门
卫生部
制定依据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标准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强制执行的标准
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标准制修订程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
标准研制计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六大类
1、乳与乳制品
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3、冷冻饮品
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
6、粮食和粮食制品
7、焙烤食品
8、肉及肉制品
9、水产品及其制品
10、蛋及蛋制品
11、甜味料
12、调味品
13、特殊营养食品
14、饮料类
15、酒类
16、其他类
具体分类
1、粮食及制品:指各种原粮、成品粮以及各种粮食加工制品,包括方便面等;
2、食用油:指植物和动物性食用油料,如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
3、肉及其制品:指动物性生、熟食品及其制品,如生、熟畜肉和禽肉等;
4、消毒鲜乳:指乳品厂(站)生产的经杀菌消毒的瓶装或软包装消毒奶,以及零售的牛、羊、马奶等;
5、乳制品:指乳粉、酸奶及其他属于乳制品类的食品;
6、水产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7、罐头:将加工处理后的食品装入金属罐、玻璃瓶或软质材料的容器内,经排气、密封、 加热杀菌、冷却等工序达到商业无菌的食品;
8、食糖:指各种原糖和成品糖,不包括糖果等制品;
9、冷食:指固体冷冻的即食性食品,如冰棍、雪糕、冰激凌等;
10、饮料:指液体和固体饮料,如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
11、蒸馏酒、配制酒:指以含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白酒(包括瓶装和 散装白酒)和以发酵酒或蒸馏酒作酒基,经添加可食用的辅料配制而成的酒,如果酒、白兰 地、香槟、汽酒等;
12、发酵酒;指以食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后未经蒸馏而制得的酒类,如葡萄酒、啤酒;
13、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
14、豆制品:指以各种豆类为原料,经发酵或未发酵制成的食品,如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
15、糕点:指以粮食、糖、食油、蛋、奶油及各种辅料为原料,经烘烤、油炸或冷加工等方式制成的食品,包括饼干、面包、蛋糕等;
16、糖果蜜饯:以果蔬或糖类的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
17、酱腌菜:指用盐、酱、糖等腌制的发酵或非发醇类蔬菜,如酱黄瓜等;
18、保健食品:指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称之为保健食品的产品类别;
19、新资源食品:指依据
食品标签中的食品类别是如何定义名称的?
其实食品标签当中,这个类别是国家来进行统一标注的,然后也会方便不同厂家进行生产。
特殊标注内容: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当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m2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5.2和5.5~5.7条的内容。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以免除保质期或保存期。
扩展资料:
食品名称:
一、 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二、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三、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四、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5.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
五、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中的食品类别是什么名称?
食品标签中的食品类别是国家许可的规范名称。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基本内容: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是什么
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糕点、代乳制品等五谷杂粮、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冰、冰制品、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
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籽),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 食品标签中的食品类别是消费者定义还是生产者定义?
食品标签中的食品类别是生产者定义,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使用该标准查询添加剂。该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共分十六大类。每一大类下分若干亚类,亚类下分次亚类,次亚类下分小类,有的小类还可再分为次小类。
如果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说:如果食品大类可用的食品添加剂,则其下的亚类、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所包含的食品均可使用;亚类可以使用的,则其下的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可以使用,但是,大类不可以使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第一类食物(主要含有碳水化合物):细粮:白米、白面类以及面粉类制品;杂米杂豆类;薯类:土豆、山药、红薯等;需注意:部分蔬菜和水果,如果糖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归为主食,比如毛豆、荔枝、龙眼、榴莲等。
第二类食物(主要含有优质蛋白质):肉(猪牛羊、鸡鸭鹅、鱼虾贝壳类)、蛋(鸡蛋、鸭蛋、鹌鹑蛋等鲜蛋)、奶制品(牛奶、酸奶、奶酪等)、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浆等)
第三类食物(主要含有脂肪):烹调用油,动物油脂(肥肉),坚果类食物
第四类食物(主要含有膳食纤维,部分维生素、矿物质):蔬菜、水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分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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