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88至296条,别人家的树枝,伸到我房顶上面了,我有权砍掉吗?
别人家的树枝,伸到我房顶上面了,我有权砍掉吗?
砍不得!我用我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法来回答这个问题。作为邻居家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种的树,上面的树枝伸到了自己家的房顶上,这在农村是很正常的事情,作为邻居关系是绝对不能够去砍掉邻居家的树木。
我们农村人经常会说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是永远也不会搬走的关,邻居关系处理不好,可以说也是自己的一生中的痛苦,因为是你在自己的家中无意说了不好听的话,被邻居听见了,认为是说他的就会引起两家吵架,两家的矛盾就会激化,一旦与邻居的关系破裂了,以后是很难再缓解和好的,这种情况在我的身边就有。
就象我的邻居在他家的宅基地内种的树,上面的树枝就是伸到我家的房顶上面,在一次刮大风的时候,把我家的房顶上面的砖和瓦都刮掉了,可以说当时是人人都会心中非常的气愤,甚至是一怒之下就会去砍他家的树。
因为是我们邻居两家的平常关系也是保持正常化,我就找了一个他的本家族和他关系好的人,去找他看以后怎么办,结果他说他找人给我修房顶,当时我就和他本家族的人说我自己修,让他把上面伸到我房顶上的树枝砍掉算了。
当中通过他的本家族从中说合,结果他自己把他院的树砍伐掉了,从那以后我邻居家我们两家的关系非常的好,无论是谁有个大小事情都会当成自己的事情去跑前跑后。
如果我要是让他找人给我修房顶,他完全是应该的事情,可是他的心中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一种滋味,他也不会把自己的树去自己砍掉,以后还会树枝刮大风刮掉我房顶上的砖瓦,时间一长,两家的心中就会有一层纸的隔离,两家就会逐步产生矛盾,两家的关系会疏远。
作为搞好一个邻居的关系可以说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为什么在农村会有和邻居关系搞的很不好的人家,就是平常在以些事情上互不相让造成的,时间一长还会结下仇恨互不来往说话。
我认为邻居两家的关系搞好了,确实是胜过亲戚关系,因为是两家是朝暮相伴的关系。所以作为邻居家的树伸到自己家的房顶上,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以和为贵最好,千万不能把邻居两家的关系搞僵,一旦邻居两家的关系破裂了,以后是很难缓和的。
新民法典对楼上居民漏水有何规定?
1、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
2、进行协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3、若协商不成,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等待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
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索赔?
1、找楼上业主: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296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167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找开发商: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物业要负责吗?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问题,应首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购买的新房出现漏水等问题。又该如何维权?
《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了,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
屋面漏水,保修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
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
卫生洁具保修1年;
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如今《民法典》的问世,不仅会影响到我们公民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会影响到各类市场主体的方方面面。
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和学习《民法典》,特别是对于涉及自身权益的部分,更要予以充分的重视,应当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合法权益,共同助推司法乃至全社会的文明、公平和正义!
同时《民法典》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不仅仅是婚姻家庭的内容,还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内容,在民法典中都做了较多的改动。
在现代这个社会,我们可以不斤斤计较,但不能做“法盲”,在遇到事情时放弃捍卫自己权利的机会。
民法典288条原文?
答:民法典第288条原文如下: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288条解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时候,因相互间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不动产相邻关系的特征:】
一,相邻关系的主体,是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
二、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
三,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相邻关系的发生是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是相邻的。如果一个在河北,一个在西藏,就不可能发生相邻关系。
四、相邻关系是法定的: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有避免妨害的注意义务;不动产权利人在非使用邻地据不能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正常使用时,有权在对邻地损害最小的范围内使用邻地,邻地权利人不能阻拦。
民法典二百八十八条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邻里噪声案例和司法解释
受噪音困扰6年多了
“好几年了,楼上一直发出各种噪音,影响我与家人正常生活。”近日,西区一小区居民成女士来电求助,几年前因为房屋相关设施改造问题,与楼上邻居闹了矛盾,之后的日子里,两家人仿佛结了仇,不能再和谐相处。
成女士称,楼上邻居24小时不定时发出各种噪音,这样的日子已经6年多,有时候听着像是凳子倒了,有时候是拖桌子的声响,还有时半夜在敲打什么。她上门找邻居沟通过多次,也找过物业公司、社区来协调,还报了警,但是邻居拒绝沟通。
“我们也想搬家,但是没有资金置换新房。”成女士称,明明知道楼上邻居的行为是故意的,但拿对方没有办法,遇到这样的邻居应该如何维权。
相邻权是指在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相邻权利人在行使不动产权利的同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邻居制造噪音,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侵犯了其他住户的相邻权。若制造的噪音已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可诉请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同时,这种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寻求公安机关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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