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制度,民国时期的宪政与清政府的宪政有什么不同点?
民国时期的宪政与清政府的宪政有什么不同点?
在民国时期的宪政主要是以资本主义为主的民主共和制,而其主要的目的在当时的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从而使中国的经济发展。在清政府的宪政上,可以说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政,只是清政府为了借助宪政的名号,去遏制当时中国正在发展起来的革命力量,维护当时清政府的封建君主专制。
新加坡的政体模式算不算专制政权?日本英国的现体制算不算专制?
流量高低没有什么关系!让国人清楚明白今天的世界很重要!不能再坐井观天了!
中国古话“赖哈蟆想吃天鹅肉",大概我属于这一类妄想者吧。新加坡太小,不具普世意义,李光耀家族执掌天下是一种过渡!随着时间进程李氏政权会改变为完全现代民主宪政政府的。
日本与英国都是君主立宪制的现代资本主义宪政民主体制国家。天皇皇室与国王王室只是国家元首像征性偶像代表!他们的特权是由国民供养!并无实际权力!一切国家政治全部由公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遵照《宪法》履行职责!
日本今天的国家制度是由麦克阿瑟一手设计改造成功的典型。废除剥夺了实际权力后的天皇只是一个国家符号形象。民主宪政才是日本国家真正内涵。所以日本政府与首脑更换频繁。但国家宪政制度平稳,持续。有效避免了“朝今夕改"!政策严格控制在《宪法》框架内!加上在野党的监督制衡,腐败现象很难实现!
英国是老牌资本主义世界的代表!同时也是现代民主宪政政治发祥地。《大宪章》就诞生在英国。而现代高等教育的鼻祖是英国“牛津"大学。所以说西方文明的代表源自英国。
工业文明蒸汽机发明是英国人瓦特!改写人类文明进程的正是工业革命!
英国王室不仅代表英国,英联邦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至今仍然把英国女王奉为名义上的元首。
英国创造了现代警察制度!英国的成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英国今天的政体模式令人景仰!首相平民化给我们以启示!什么叫民主?什么是宪政!
可以这样说弹丸小国新加坡与岛国日本,英国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它们先进的科技与工业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它们的民主宪政体制同样值得我们深思!
欢迎各位读者提出不同观点与意见!
2020.8.10.作于山西太原
清末的宪政改革为何最终走向了失败?
清末宪政改革的失败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日慕乡关只能用有限的篇幅尝试回答一下,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指正。
宪政改革,意味着打破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权力机构,将权力集于一人之手改为在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下,将权力分散到专业的功能部门,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重大问题。
如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孔飞力所言:“立宪政治的精髓在于:一个集合体的权力存在于每个组成部分之中,而不仅仅存在于统治阶级。这种普通的内在的权力平衡就是历史对中国政治提出的需求。
清朝的改革本质上是一种外源性的改革,其核心在于挽救摇摇欲坠的清王朝,这就注定了改革的本质不在于还政与民,而是希望通过一种迂回的方式来继续有效掌控权力,面对汹涌而来的改革浪潮,清廷瞻前顾后,不加控制,旧有的权力机构有可能被冲垮,控制过度,又可能引发改革派的反扑,想要成功实现宪政,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一、经济领域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旧有的小农经济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浪潮下逐渐被摧毁,但这一过程漫长而又迟缓,洋务运动虽然建立起一定的现代工业基础,但在广大偏远地区,依然维持着自由自足的农业经济,广大群众对国家政治制度的变革漠不关心,上层领域虽然有部分人支持改革,但他们无法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介入国家权力分配,而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是拥有经济实力的中产阶级。亚里士多德就提出,在中产阶级居民占了多数的社会里易于形成稳定的民主政体。
如此一来,中国社会就陷入了一个发展的怪圈,一方面在外部压力的作用下, 国家需要政治领域的改革来激发经济领域的活力;另一方面,经济领域的滞后,又导致他们无力推动政治领域的变革。
二、文化领域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建立在儒家学说的基础上,以家庭伦理为基础的儒家思想,强调秩序等级,权力依附和个人忠诚,具有天然的排他性,中国社会所谓的圈子文化就是这一思想的产物,而宪政民主的本质在于以契约精神为基础,通过相互妥协来达成共识,进而实现共赢,美国政治学家科恩指出:没有妥协就没有民主。这与中国社会的传统思维完全背道而驰,而宪政社会同样需要高素质的人群作为支撑,中国封建社会,崇尚愚民政策,百姓政治素养很低,上层士绅阶级又受制于传统文化,无法走出儒家学说的束缚。例如清朝政府在颁布新政上谕时指出:盖不易者三纲五常,而可变者令甲乙。而刑法源于礼教,故凡我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性变革。
而想要用西方文化完全替代中国传统文化,短期内不可能完成,一种文化的变革和消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晚清宪政改革十万火急,哪里有时间去慢慢演化。
三:外部环境美国政治学家罗波特·达尔认为,有五个条件深刻地影响到一个国家能否实现宪政民主制度,其中之一就是不能存在强大的外部势力。晚清时期,中国外部环境十分恶劣,不仅每年需要偿还《辛丑条约》签下的巨额赔款,还面临列强的经济文化领域侵略,中央政府无法获得长期稳定的执政环境,纵然有好的宪政模板可以参照,也因为具体政策的无法落实而失败。
当然,影响宪政失败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原因,例如执政者的个人能力,旧贵族对变革的阻挠等等,但抛开一切短期和偶然因素,站在今天角度来看,晚清宪政也是无法完成的,正如唐德刚先生所说:中国社会的变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仅是政治一个领域,还设计到经济文化传统等诸多方面,可能要持续一两百年才会取得最终胜利。
如此说来,晚清宪政变革失败也就不奇怪了!
我是历史达人日慕乡关,欢迎关注!
任何国家和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
对,任何国家和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
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为近、现代实行宪政制度的国家所公认,许多国家的宪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5条还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公民公决的定义?
全民公决是一种直接民主形式,它是民主国家实行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选民通过直接投票的方式,对相关议题表达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明确态度进行表决,然后根据表决结果达成决策的一种制度。
它是人民自决权实施的一种特定程序选择,属于民主宪政的范畴。从性质上讲,它不是对代议制民主的否定,而是对代议制民主的补充和修正。
通常的全民公决,又称全民投票或公民表决,是全体公民对重大问题投票作出决定。它起源于古希腊城邦雅典的公民大会。那时候雅典所有重要事情都由全体公民投票决定,为此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全民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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