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咨询(离婚诉讼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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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一般比较复杂,其不仅涉及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更涉及小孩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法律问题。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之所以难断的原因就在于夫妻之间的纠纷谁都难以说的清楚、辨的清楚。在我国进行法律诉讼,法官断案的依据主要是证据。当事人咨询律师离婚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必须详尽的叙述双方婚姻纠纷的整个过程,要尽可能多的让律师了解案情,同时应向律师出示相关的证据,因为案情的轻微变化或证据的任何瑕疵都有可能导致律师对整个案情的正确判断,进而影响律师咨询意见的正确与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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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案件,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关于离婚的,另外,还有人想问,离婚案件,经济纠纷,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离婚,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关于离婚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案件
1、离婚案件:关于离婚的
房产,按约定的比例来分割,可折现来分割。你提供的装修,也可要求补偿。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去有关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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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当事人所述,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至于孩子归谁,通常考虑是有利于孩子成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买,属于共同财产没有多大异议。律师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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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调解的话,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立场决定是否同意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的话,会根据和事实进行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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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不是学习的,对我们的婚姻法也没有什么了解,找个律师去一下儿
我生活在,看到过很多相关的案件,如果是在,女方可以向男方要求这么多年来为他付出的所有费用,并且财产的一半儿都可以给女方,男方无条件必须付第二个孩子的抚养费的。而且有“通奸罪”,犯过通奸罪的人,无论是事业还是上都会受到一定的歧视。我觉得我国也应该有“通奸罪”。
其他的我想我们的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找个律师,好好。作为一个局外人和一个已婚女人,坚决支持女方,希望女方能够利用的力量争取自己的权益婚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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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在感情上我们要知道,一个人的青春其实很有限,是不会等你幡然悔悟再重来一次的,所以大家也都会比较珍惜。以下来了解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1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协议、调解、诉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就离婚等事项产生纠纷的,一般可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
2. 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 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4. 民政局审核通过离婚申请后,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30天);
5. 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二、调解步骤:
(1)诉前调解
(2)庭前调解
(3)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
三、起诉流程:
(1)准备证据
(2)写起诉书(提起诉讼)
(3)立案受理
(4)缴纳诉讼费
(5)等待排期开庭
(6)开庭审理
(7)等待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8)对方上诉或判决生效(调解书10天,判决书15天)
(9)若判决生效,对方未按期付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2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分述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
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前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
(六)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七)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离婚纠纷咨询: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九)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争议,且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还是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3
离婚纠纷咨询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一、离婚纠纷咨询
离婚纠纷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当然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矛盾也可能存在,所以离婚时寻找专业离婚在线法律咨询,这是很多人都会做的事情,只是离婚纠纷咨询也需要你先陈述自己的婚姻问题,所以大家有情感问题不妨多多参考离婚法律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可以请教他们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方案。
二、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1、挽回婚姻
挽回婚姻需要要坚定的信心,在挽回之前,首先要思考这段婚姻是否值得挽回。一般来说,挽回婚姻的动机可以分为现实层次和精神层次。现实层次的因素,包括经济、家庭、社交等等方面,挽回的本质更多是想让生活秩序重归‘正常’。
精神层次则是折射出更多心态需求。了解自己想要挽回的动机,才能正确预估挽回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自身的承受力,不至于处处被动。如果值得挽回,那么就当下定决心。挽回之路肯定困难重重,如果遇到困难就想退缩,多半很难有结果,所以坚定还得先坚定信心。
2、改变自己
无论是否已经离婚,改变自己这一步都是必须的。改变自己形象,才能为”二次吸引”创造机会,也才能让挽回之后更好的相处。死缠乱打或者主动联系,很容易导致对方厌烦而失去最后的机会。所以离婚初期,不管你改变到什么程度,短时间的断联是很有必要的。当然,挽回婚姻的方法技巧还有很多,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专业情感咨询师陪你一起学会爱。
3、寻找专业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即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谈得上离婚。所以如果你在离婚过程中有需要解决的纠纷,寻找专业离婚纠纷咨询能更好的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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