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巩义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条件?
巩义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不含)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一)独生子女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其母亲年龄未满四十九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光荣证》。
1、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3、2016年1月1日以前重组家庭的再婚夫妻,一方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收养)子女,重组家庭后未再生育子女的。
(二)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且子女数未发生变化,可以申请补办。
独生子女证没换父母光荣证怎么办?
可以进行补办。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地政策规定或有不同,故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三)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四)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育龄期内(夫妻申请的,只要女方在49周岁以内,不考虑男方的年龄;单方申请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超过年龄规定的,不发证),夫妻双方或者符合规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原规定要求死亡的子女必须是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现存活的子女也不得超过18周岁。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5、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结婚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6、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均可以申领;
7、再婚夫妻双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以申领;但双方均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
原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者《光荣证》,后来遗失,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补办《光荣证》。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没有记录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补办。遗失证件的夫妻尚在育龄期的,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光荣证》。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下列程序发放:
1、申请。夫妻双方的向女方所在单位、单方的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并核实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计生办。
3、办理。乡(镇)人民政府或计生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免费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元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1、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支付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由单位按月支付一半。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支付。
2、单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一半标准支付。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或丧偶的家庭,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直接抚养子女方单位支付全部。直接抚养方再婚后,其配偶无子女也不再生育或配偶只有一个子女且未直接抚养的,重新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夫妻双方单位各支付一半独生子女保健费。

80后能办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是:
1、申请: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提出申请,携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现有子女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家庭成员合照等材料;
2、填写材料:填写《独生子女领证申报表》,审理合格后,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镇、街计生部门审核。
3、审核:镇、街计生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带所有材料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股审批;
4、发证:审核通过后30日内镇、街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证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独生子女证其实就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需换。独生子女证就是一对夫妻一生只生一个孩子,才申领的独生子女证,也是独生子女优待证,是国家奖励独生子女父母的,每个月的独生子女费都会和工资一起发到独生子女父母手上。所以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优待证是一样的,不用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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