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费费率(其他措施费费率)
措施费占工程造价比例是什么?
按照国家现行定额规定的费率是规费前合计的2%。
临时设施费按照定额规定的费率实际上是规费前合计的2%,实际上不到工程总造价的2%,实际上我做的项目来看综合基本上占工程造价约为1.5-1.8%,根据取费有相应的变化,不是很固定的,因为造价是规费前合计、规费、利润和税率的费用总和,临时设施费只是占规费前合计的的2%。
措施费注意事项
在工程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结算阶段总会有一个让甲乙双方避之不去的PK对象,那就是措施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现代工程建设招标过程中采用的一种计价模式,而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费计算方法非常重要,关系到工程的切实利益。
施工措施费费率
脚手架措施费 人工费×5.0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直接工程费×0.1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 人工费×5.33%
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 直接工程费×0.10%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制定依据一般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其他与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等。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照国家及各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临时设施等费用。
扩展资料:
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安全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措施费
措施费一般多少合理
占总造价的2-10%之间。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多少组织措施费组成,措施费一般占总造价的2-10%之间。
清单中的措施费没有费率,安全防护措施费按专业执行京建施【2005】802号文,建筑50000m2以外费率2.48%,建筑50000m2以内费率2.81%,建筑20000m2以内费率3.3%,装饰2.19%,安装2.7%,市政道理桥梁3.63%,市政管道3.3%,绿化0.69%,庭院2.64%,其他措施费按定额计取。
建筑施工措施费费率一般多少?
费率一般为1.4%。措施费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地安全监督机构通过“双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每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周期内监督检查的次数不超过3次,各地实施监督检查的项目比例不低于20%。监督检查应当主要安排在项目危大工程实施阶段,一般以工程时序进度的20%、60%左右阶段为宜,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不少于2人。监督检查的内容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表》(附件)。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告知被检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抄送同级造价管理机构,并予以公开。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