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所需时间)
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如下:1、看房选房。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办理二手房过户。4、缴纳税费。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
(一)二手房交易流程是:
1、在交易过程中,为保护卖方的合法权益,通常要将有关费用委托指定的帐户来监管以规避交易风险;
2、需要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公司对所购物业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贷款的成数;
3、向银行提交申请贷款资料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银行对所提交的申请贷款的个人资料及买卖的真实性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通过的审查;
4、在办理完过户并拿到属于您的房地产证以后银行方面会通知去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笔并由银行取回已盖有抵押章的房产证保存;
5、银行放款给卖方以后的次月就要开始还款。
(二)二手房交易费用是: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计算二手房过户费
(一)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二)营业税。2年以上房屋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目前,国家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征收标准是销售额的5%,加上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共是销售额的5.6%。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卖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
(四)土地增值税。
(五)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六)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
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
二手房交易具体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具体流程为:
1、购房人通过各种方法找房源、看房。
2、经中介机构撮合达成初步交易意向。在此阶段,购房人需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比如房屋年限、房产证办理时间、是否满五唯一、房屋是否有共有权人、房屋是否待拆迁等,这是交易的基础,也会涉及到相关税费问题。
3、房屋和产权审核,查档确认。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征信报告、房屋查档证明。
4、确定房屋产权后交定金(可有可无)。
5、签订三方合同。如果有必要,在签订合同前要进行贷款预审。
6、办理赎楼。如果是商业贷款,解压和网签可以同时进行;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必须先解压,然后才能网签。
7、面签之后进行房屋评估,评估价将直接影响首付款数额。
8、买方办理按揭贷款(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买卖合同等)。
9、买方贷款审批通过之后,付首付款进入资金监管账户(目前是全额进行资金监管)。
10、就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完税过户(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等)。
11、出房产证、领取他项权证。
12、领房产证后7个工作日内释放首付款,释放首付款3个工作日释放银行尾款(银行不同放款时间可能差距较大)。
13、房屋交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二手房交易最全流程
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买卖双方当事人应该先建立信息沟通的渠道,购房人在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和产权情况,可以要求出卖人提供法律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等文件。出卖人提供房屋合法证明,买受人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