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劳动关系劳动义务,《民法典》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有用吗?
《民法典》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有用吗?
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
民法典是规范民事行为的,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用工方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的。民法典施行后,劳动合同法继续施行。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
(1)含义:劳动者的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
(2)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①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劳动者的义务
(1)含义: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
(2)内容: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
(1)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
(2)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
(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4)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
民法典合同篇劳动合同法原文?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中有关劳动纠纷的条例?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上述规,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但最长时效为20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据此,劳动争议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未做最长时效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在劳动人事争议的最长时效问题上,应当按照民法典的20年来执行。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据此,只有义务人明确提出因权利人请求超过时效而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时,人民法院才介入时效的审查。同理得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同样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合同在民法典上归为什么?
以民法典为准,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法就废止了,但是民事诉讼法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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