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关女婿媳妇赡养,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2021年1月1日,新的《民法典》生效啦!学习学习吧。《民法典》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还规定了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同样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有赡养义务,法律鼓励女婿对岳父岳母尽赡养义务。女婿不是岳父岳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义务是情愿、志愿、应该。“权利”的对称。其一又称“社会责任”、“直接社会义务”。社会普遍认为的为了满足一定社会关系参加者享受直接社会权利,其他人应作出的一定作为或不作为,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人们日常的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以及其他各种条件直接作用的结果,一般为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所确认。这种意义上的义务是其二法律义务的直接基础和社会内容。
在法律上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即互相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都有各自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现在的年轻人,养老压力越来越大,但至少你自己的父母还是该你自己赡养的!新法典这样要求是有道理的。
可是放眼望去,尤其是家有女儿的父母,或者是女孩,五味杂陈。因为你听过全职太太,可是你没听过全职先生。《新法典》是让女人更新自己,抛开束缚, 自强自立,独当一面,真正的做到与男人平等相处。这是新时代女人的革新时代!不愚昧无知,不束缚思想,不委屈求全,有着和男人相等的权利,自然也有和男人相等的义务。
全职太太不少,我们的父母辈,母亲大都是全职太太。可是今天的全职太太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家里有经济实力,可以做个全职太太。另一种是自己没有学历和工作,只能做全职太太。有许多人说家庭中女人付出太多,可是,双方都有工作的,都努力带娃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你带孩子我做饭,你陪读我陪孩子锻炼身体。谁能有多大力气花多大心思,至于谁付出的代价多,结婚时就可以预见。
可以说全职太太是最危险的职业了,所以,选择当全职太太要慎重!动不动就被下岗了,建议全职太太上岗前三思。不管是生儿子还是生女儿,都要给予孩子最好的教育,培养孩子独立自强的能力。虽然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如果父母和子女,一家人都自立自强能自养是最好的。
“我对生养我的父母有义务,也对我生养的子女有义务!”夫妻只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这对全职太太尤其不利,虽然同样规定儿媳妇可以不养公婆,可是儿子赚钱人家可以养自己爸妈啊,全职太太拿什么养自己爸妈呢?如果经济条件好的可以。经济条件不好的怎么办?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赡养义务的内容包含,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三项义务:
1、经济上供养
2、生活上照料
3、精神上慰藉。
可是如果你不够努力,不要说你是女儿,就是你是儿子,也维系不了亲情,更不要提赡养父母。而如果老人没有退休金,即使一方没有,对儿女来说,有时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医疗压力,会承受不了,也会拖累儿女,甚至会被儿女嫌弃。
涉及赡养的常见例子:
一、父母老了都有医保和退休金,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方面往往只要求后两者或最后一点,如果做好这是最好的结局。钱不是问题,父母是最疼孩子的人,很多孩子也珍视父母的爱,能够经常见面,那种亲情呵护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二、父母老了都有医保和退休金,但儿女在外地很少回来,或者在国外无法回来,可以满足精神上慰藉;
三、父母老了都有医保和退休金,没有儿女,只能去养老院,但负担得起;
四、父母一方无退休金,或双方有较低的退休金,父母任何一方的第一次医疗抢救都差不多负担得起,但价格不菲,后续如果子女条件好……
五、父母一方无退休金,或双方有较低的退休金,父母任何一方的第一次医疗抢救都差不多负担得起,但价格不菲,后续如果子女条件不好……
六、农村父母无退休金,看家里的经济基础了,如果子女条件好可以,如果条件不好,第一次医疗抢救就负担不起自费档……
关于赡养问题,千万不要拿义务去约束谁。父母对子女的感情也是需要储蓄的,亲情是需要维护的。尤其在当今离婚率较高的前提下,父母对孩子尽到义务了吗?在孩子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够拼吗?反过来说,“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父母把我们养大多不容易,可能他们需要儿女的就那么几年。看到过个别儿子大声斥责父母住院花费不起的,打骂父母的;也看到过有女儿给父母买房,住在一起或住得很近的。养老不在儿子或女儿,而在有孝心的那个孩子。如果你自己不够努力,你拿什么去孝敬你的父母?养育你的孩子?你连一份正经的工作都没有,将来怎能保证不被你的孩子嫌弃?女孩儿们,请自立自强,要先学会养活自己呀!奉劝你不要去做全职太太,否则你连赡养自己的父母都做不到啊!
民法典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如果女方是独生子女会有不同吗?
您好!
没有不同。
能有什么不同呢?又担心有什么不同呢?
如果按照题主的思路,似乎应该是这种结果:
对于男性朋友们,活得真累。必须养自己的父母、必须养岳父母。对于女性来讲就轻松多了,自己爹妈、公婆都由丈夫来养。
试想,可能么?现实么?女儿孝顺爹妈、儿媳伺候公婆的,绝不是少数。儿子不养、女婿不管的,也绝不是个例。
所以,女方是独生女,跟女婿对岳父母有无赡养义务,没有关系,更不会有什么影响。
借着题主问题,重点探讨两个话题:
为什么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我们从两个角度来谈谈义务这个话题。
1.法律角度
谈到如题主问题的人,估计对法律仅仅是看了一半。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儿媳、女婿要协助自己的配偶尽到赡养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前半段确实可以这样理解——协助,意味着儿媳、女婿没有对公婆、岳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但还有后半段:夫妻之间是存在相互扶养(支持)义务的。所以,连起来看应该这样理解:
子女必须对父母进行赡养;子女的配偶,必须支持子女对其父母进行赡养。
套到题主问题上,结论就是:女儿,不管是独生的还是非独生,都必须要赡养父母。女婿,可以不直接赡养岳父母,但是必须要帮着女儿赡养。
那么,女婿到底对岳父母是赡养了还是没赡养?结论就是——只要女婿对女儿尽到义务,就必定赡养了岳父母。这个逻辑,相信是能理解的。
2.家庭关系角度
我们拿独生女家庭举例。独生子家庭,同理。
作为岳父母,可以静下心来思考三个问题:
在自己心里,女儿和女婿,到底谁亲?在女婿心里,女儿、岳父母,到底谁亲?在女婿心里,岳父母、与他自己的父母,到底谁亲?答案应该是比较确定的。从父母角度,对女儿,一定比女婿更亲——一个是从小养大的,一个是半道进入家庭的;从女婿角度,其父母,一定会比岳父母更亲——自己父母才是生养自己的人;从女婿角度,对女儿的感情,一定比对岳父母更亲——本来就是冲着女儿才来的。
家庭关系有亲疏远近,不是嘴上说“一家人”就必定是一家人的。
认清这个现实,对于为什么不强制女婿对岳父母赡养的规定,应该能有所理解。
女婿,儿媳妇,没区别。还有一个话题要说明一下:“女婿不赡养岳父母,那儿媳也不用赡养公婆”。
这个话题很常见,属于一种带着点“斗气”意味的说辞。
按照法律规定,这句话说的没错——儿媳、女婿的法律角色定位是一样的:女婿对岳父母,儿媳对公婆,没什么区别。
那为什么很多人还非要把女婿、儿媳这两个角色区分出来?
第一,很多老年人的固有思维里,养老得靠男的,家里没个男人不行——有儿子的靠儿子;没儿子的,就得靠女婿。第二,一直以来,儿媳都是一种比较“另类”的存在,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特殊”的一种,而且伺候公婆似乎一直都是赋予儿媳的天然“使命”。儿子指望不上、全靠女儿尽心尽力赡养的家庭有没有?儿子指望不上、儿媳妇却跟亲闺女似的尽心尽力伺候公婆的有没有?一个女婿半个儿的家庭有没有?……
这些情况都在现实中大量存在。
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是男是女、谁是什么角色,而是在于“人”——在于老人、在于子女、在于子女配偶的“人”——多方关系处好了,赡养不是问题。否则,你是岳丈,对女婿看不顺眼、喝五吆六的,试试女婿养不养?你是公婆,对儿媳妇喝五吆六、颐指气使的,试试儿媳妇养不养?
所以,与其去琢磨、争论女婿、儿媳有无赡养义务的问题,不如去好好想想:怎么能让子女们、让儿媳女婿们,真正的对自己做出赡养行为。用法律去解决赡养问题,从来都不是最好的手段,更不是应该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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