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小区车库规定,民法典车位归属当事人是指谁?
民法典车位归属当事人是指谁?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该种经规划备案批准的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直接通过售卖或出租的形式将该部分停车位让与小区业主,或者经开发商授权的物业代行上述售卖或出租事宜。因此,小区业主在购买或租赁专属车位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停车位是否属于规划内的车位,否则即使缴纳了购买价款或租赁款也无法获得“专属停车位”,继而又引起了不必要的纠纷。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另外,《民法典》同时明确规定了,该种类型的停车位的出售、出租首先应当用于满足小区内业主的需要,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均不得基于获取更大价值的考虑将停车位出售或出租给非本小区业主外的个人或组织,否则业主有权向开发商或物业主张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车位的规定?
《民法典》第275条第1款规定,在一个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应当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奖励或者租赁的方式约定。
该等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开发商开发后,通过出售、奖励或租赁等方式与当事人约定。

2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车库归属
《民法典》第275条第2款规定,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于业主。
建筑区划中的道路等公共场所属于业主所有,因此在道路上或者其他由业主共有的场所修建的停车位,也应当由业主共有。
此外,物业公司利用社区公共道路和场地改建停车场属于【0x9A8B】278条规定的改变共用部位或者利用共用部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目的,应当经投专有部位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和投非专有部位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是否应当缴纳停车费,如何缴纳以及如何使用,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共用停车位的运营和使用,委托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并以专项维修资金补充收益。
民法典关于个人产权车库使用规定?
民法典对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对于占用小区道路修建的停车位,产权不在开发商而在全体业主手里,可以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如何进行利用。
民法典物权法第275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是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使用与归属的规定。在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对于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条与第二百七十六条实际上是对于此前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调整,关于车位、车库归属的规定在先,而关于车库使用的规则在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库规定?
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
1、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遵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车位的产权年限跟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是一样的,车位产权年限是70年。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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