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包工头欠钱怎么办(私人包工头欠钱怎么办?)
包工头欠钱怎么办?
私人包工头欠钱属于因劳动报酬产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包工头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包工头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采取发下措施维权:
(1)协商。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2)仲裁。双方签有仲裁协议的,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持欠钱的相关证据、申请书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诉讼。到法院起诉需要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就可以要求其按照法院的判决还款;如果此时债务人还不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私人包工头欠钱怎么办
私人包工头欠钱可以先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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