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可以代办吗)
离婚证掉了怎么补办离婚证
【法律分析】
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补办。丢失方补办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补领申请。有4个步骤,如下: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2、填声明。当事人填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签名;4、提交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的,由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先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对于确认属实的,法律规定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具体的办理程序还需要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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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户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当事人补办离婚证时应当交纳工本费。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请问,离婚证遗失了怎么补证?需哪些材料?谢谢了!
离婚证遗失是可以去补办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出世并提交离婚证丢失证明,相关部门确认属实后即会补发离婚证。
相关法条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丢失后,丢失方可以办理补办手续。离婚证丢了的补办程序一般是:丢失方可以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补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该给丢失方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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