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网办(北京公积金提取网办二)
2022年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网上怎么办理
2022年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网上怎么办理,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 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 打开手机【支付宝】
2. 打开【市民中心】
3. 打开【公积金】
4. 打开【公积金提取】
5. 确认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银行卡】,或者选择【更换】
6. 选择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例如【租房提取】
7. 输入【提取金额】,和【手机号】,然后点击【马上提取】
(2) 网上提取公积金步骤2022
登陆(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电子渠道查询密码)登陆页面后,点屏幕最下方“提取”选择“按揭贷款还款提取”,进入选择贷款页面,选取已登记的贷款,并点击屏幕下方的“下一步”。进入提取页面,在可提取金额范围内填写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业务受理成功。
北京怎么提取公积金
北京公积金目前常见提取方法:第一种:自有房屋提取。本人或爱人名下有北京市房产,夫妻双方可以进行不超过契税票总值的提取。第二种:购房提取。北京人或外地在京就业有连续五年不间断社保的人群。在买房时可以用网签之后的账号密码进行提取(退签之后需要退回所取部分公积金)。适合想要买房,但是首付资金不足的人群。第三种:租房提取。名下在北京市没有房屋人员,可以直接登陆北京公积金官网,首页-提取公积金-提取方式中选择租房提取。一般工作日都是当天到账(个别管理部审核较慢,可能会第二天到账,比如朝阳管理部)。查看管理部方法:(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公积金-人脸识别-查看公积金详情)(支付宝-首页-城市服务-公积金-人脸识别-查看公积金详情)第四种:销户提取。外地人离职满半年,单位做了减员。并且在外地没有开立新的公积金账户。可以直接销户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如果之后再开立新的账户,需要退还之前提取的公积金。第五种:异地有房提取。如果是全款房,需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如果是贷款买的房,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材料原件。交由本单位的经办人,让经办人办理。根据官方消息,自2020年1月10日起,北京公积金的提取可以网上办理。前几日,朋友在网上成功办理了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事宜,因此本人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11:00,通过公积金官网提交了申请,并于下午18:00前资金成功到账。本人在此分享流程,仅供参考。【拓展资料】(提醒:公积金系统受理时间是工作日9:00-19:00)本人情况:单身、北京缴纳公积金流程:1、 登录公积金官网、 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3、 点击“注册用户登录”,填写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注:新用户,可直接填写信息,轻松注册。4、 点击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5、 申请事项,选择第一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截图如下:6、 个人信息和购房信息按照网上要求的项目填写即可,有三处提醒一下:6.1、 所购房屋类别选择“商品房住房期房”(此处,可能仅为本人的房屋类型,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6.2、 网签查询密码,登录北京住建委官网查询()选择“房屋管理”-“查询服务”,填写合同号即可查询,截图如下:6.3、 提取公积金需要有个人公积金联名卡,提取出的资金将转入该联名卡。如您没有,请提前去银行办理(本人是办理的建行公积金联名卡);7、 填写好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8、 可通过公积金官网查询审核状态,本人是提交后立即审核通过,且于当天18:00前公积金到账。不得不说,在线申请公积金,太给力了!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现场办理。
1. 网上办理: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2)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
(3)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2.现场办理
(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等待通知。职工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相关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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