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保护(证人保护计划需要牺牲什么)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证人保护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四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扩展资料:
实施案例:
西夏法院建成银川市 首个“隐身”证人作证室
2018年 11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获悉,该院积极探索证人出庭作证保护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成银川市首家“隐身”证人作证室,有效保护刑事案件庭审证人、鉴定人、侦察人员出庭作证时的身份信息安全,打消了出庭作证人员的疑惑和顾虑,有效促进和激励了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作证室位于刑事法庭南侧,与法庭一墙之隔,将证人与法庭在物理空间上完全隔开,证人可以通过作证室内的庭审现场视频清晰地看到庭审全过程,并与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人进行“隔空对话”。
庭审现场除法官之外的其他人面前呈现的是经过马赛克处理的证人图像,经过人声变音系统处理过的声音。此举使得证人在自身得到保护的同时,进一步还原案件真相,真正做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
除此之外,西夏法院通过细化规则提高证人出庭的可操作性,合理确定并逐步扩大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范围,要求关键证人“应出尽出”。在送达出庭通知书时耐心细致的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根据规定给予人身保护,打消证人出庭的思想顾虑,缓解其紧张情绪。
今后,西夏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证人出庭保护机制,促进证人保护机制的人性化、常态化运行,逐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将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华兴时报-西夏法院建成银川市 首个“隐身”证人作证室
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是严格保密证人的住处以及电话还有随身保护贴身保护他 严禁有人靠近他
名词解释:证人
证人:能对案件提供证据的非当事人。
特征:
证人的诉讼地位独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
(二)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
(三)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法条:
(一)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三)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1)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2)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3)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4)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5)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证人保护
如果证人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必然引起证人作证特别是出庭作证率下降,而证人作证率下降,必然使大量的案件流产,庭审书面化、形式化,最终不利于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证人的保护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依法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打击报复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证人保护计划
证人保护计划,又称为“蒸发密令”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项旨在保护证人出庭作证后不受到人身伤害(由作证引起)的一个措施和政策。
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由于其执行办公室叫做马歇尔办公室,因而被称为“马歇尔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为政府的证人提供安全、健康的服务,证人是政府依靠的人,正因为有他们的出庭作证,毒品交易、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和其它主要犯罪分子才能得到惩治,他们也因此陷入了危险。今天,证人保护项目是检控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它很多证人将不会出庭或者被杀害。“没有它,证人在审判结束以后就会消失。”
现在的美国联邦证人保护法律的内容体现在参见美国法典18 U.S.C.A 3521的内容中,对证人保护的对象、批准程序、保护措施、被保护的证人的权利与义务等都进行了祥细的规定。
(一)保护对象
证人保护只提供给那些确定必须为保障公诉成功而要出庭作证、证人或者其家人的生活处于危险之中的人。证人的作证行为必须认为是可以信赖的、确定将到来的。在刑事案件中,证人保护针对的刑事程序牵涉的犯罪的范围包括:有组织犯罪和诈骗犯罪;美国法典第21章下的毒品交易犯罪;任何使证人作证可能遭受暴力、威胁的联邦重罪;任何与上述罪行性质类似的州立法规定的犯罪。另外某些可能使证人陷入危险的民事、行政程序也可以对证人实施保护项目。
(二)批准程序
负责证人安全项目的机构有四个:联邦马歇尔办公室—负责作证者的安全、健康;司法部执行局—负责证人进入项目的确认;联邦监狱局—负责强制作证的人的监管。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它对进入项目项目的具体案件作最后审批和确认。
证人是否纳入保护项目的最后决定者是检察长。这一决定是建立在负责联邦案件的具体被指定的检察官的推荐的基础上的,州法庭的案件其决定是建立在州检察长向适当的联邦检察署建议的基础上。项目开始于州或者联邦负责执行该项目的机构递交申请到美国平等保护局(OEO,The Office of Equal Opportunity),该申请简述证人受到的威胁和危险,要求将证人转移到新的社区。OEO然后进行初审以决定采用何种方法保护证人。也可以与检察官和执行局的人共同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供复印件和危险评估报告。初审后,马歇尔办公室决定是否批准,如批准则由OEO重审。
最后的决定由美国总检察长作出, 总检察长作出书面评估决定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犯罪记录、是否有可以代替的证人、是否有保护措施以外的替代性措施。OEO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总部提出要求,证人和其家庭成员必须签订一个理解备忘录,以确认他们理解项目的规则。进入项目仅仅是一个开始,接下来是由马歇尔办公室制作一个新的身份证和寻找一个新的城市让证人定居。
(三)保护措施
证人保护项目的主要方法是为证人设计一个匿名的身份、帮助其在一个不会被认出的新的城市生活。在美国有2.8亿人和数千个城市可以隐藏证人,项目被接受后,马歇尔办公室即着手为证人及其亲属、其它有社会关系的人制作新 的身份证和寻找定居地点,这要求多部门合作、项目周密、保密严格。
被马歇尔办公室确认后,被保护的人立即进入新的居住地,先在一个临时、安全的地方住下。证人进入新社区后,他们以前的犯罪行为不能被忽略,马歇尔办公室通常会将证人的表现和犯罪历史通知当地的法律执行机关。他们可以进行毒品和酒精测试,以确保作证项目的成功。
作为回报,被保护的人可以得到:提供合理的工作机会、帮助寻找住房、提供平均6万美元的经济支助、提供变化了的证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资料、必要时提供心理医生、伦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对于新的名字,证人可以选择,通常证人可以保留其姓和开头字母,名字的变化象普通人一样由法庭裁决,但是记录被封存而不对外公开。另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马歇尔办公室还对高危情况提供24小时保护,包括预审程序和出庭程序中。
新生活:马歇尔项目的重要内容是帮助证人融入新的社区和自立,这与安全的就业联系在一起,政府对证人项目中的证人一开始就帮助颇多,何况这些人有曾经还是罪犯。定居后,政府帮助就业后,经济支助也就终止。如果证人愿意,他们可以在政府机构选择工作。
证人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根据犯罪情况获得美国法典第18章3525部分规定的“被害人补偿基金”,这个基金由OEO管理,包括医疗、丧葬费和收入损失。
真的有证人保护计划吗?
证人保护计划,又称为“蒸发密令”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项旨在保护证人出庭作证后不受到人身伤害(由作证引起)的一个措施和政策。
我国并没有实施证人保护计划,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证人保护制度,保护刑事案件中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生安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Fbi详细的证人保护制度
一、受保护的证人须满足两个条件:
1、经确定,证人的证词对成功起诉犯罪案件必不可少;
2、证人或其家属的生命受到威胁。
二、证人保护项目的主要内容
(1)证人保护项目的主要方法是为人设计一个匿名的身份、帮助其在一个不会被认出的新的城市生活。
(2)被马歇尔办公室确认后,被保护的人立即进入新的居住地,先在一个临时、安全的地方住下。证人进入新社区后,他们以前的犯罪行为不能被忽略,马歇尔办公室通常会将证人的表现和犯罪历史通知当地的法律执行机关。
(3)被保护的人可以得到:提供合理的工作机会、帮助寻找住房、提供平均6万美元的经济支助、提供变化了的证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资料、必要时提供心理医生、伦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
对于新的名字,证人可以选择,通常证人可以保留其姓和开头字母,名字的变化象普通人一样由法庭裁决,但是记录被封存而不对外公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马歇尔办公室还对高危情况提供24小时保护,包括预审程序和出庭程序中。
(4)新生活:马歇尔项目的重要内容是帮助证人融入新的社区和自立,这与安全的就业联系在一起,政府对证人项目中的证人一开始就帮助颇多,这些人有曾经还是罪犯。定居后,政府帮助就业后,经济支助也就终止。如果证人愿意,他们可以在政府机构选择工作。
(5)证人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根据犯罪情况获得美国法典第18章 3525部分规定的 “被害人补偿基金”,这个基金由OEO管理,包括医疗、丧葬费和收入损失。
扩展资料:
FBI的任务是调查违反联邦犯罪法,支持法律,保护美国,调查来自于外国的情报和恐怖活动,在领导阶层和法律方面执行,对联邦、州、当地和国际机构提供帮助,同时在响应公众需要和忠实于美国宪法的前提下履行职责。
最初,只有很少罪行在该调查局的管辖范围之内。如土地诈骗、全国性银行诈骗、反垄断犯罪以及跨州界犯罪等。
但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新颁布的法律扩大了联邦政府调查全国性犯罪的范围。如今FBI每次调查的情报资料后,递交适当的美国律师或者美国司法部官员,由他们决定是否批准起诉或执行其它行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人保护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联邦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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