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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药报销蓝卡(补充医药报销蓝卡如何领取)

2022-11-18 案件

医保蓝卡怎么报销

为帮助现/退役军人家庭减轻用药负担,让战友及家人们能够用药少花钱,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和北京西花海棠公益基金会通过捐赠的方式,联合部分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央企保险公司联合承保的补充医药报销蓝卡发放给有需要的退役军人家庭。

此外,为了让没有捐赠计划省份有需求的退役军人家庭也能够享受社会关爱,中网健康服务平台联合有关保险公司,年底前开放对经战友分享拟申请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的免费申领渠道。有需求的退役军人可以通过战友分享,关注中网健康微信公众号,点击申领《补充医药报销蓝卡,进入申领页面,按要求线上填写申领人信息,显示“领取成功”页面即为申领完成。生效前会通知并提示激活,生效后方可使用。

报销内容

1.医院内用药报销

指定医院指定目录内药品,个人自付购药费用(即社保后自付费用),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具体以激活通知为准。

2.院外自费购药报销

指定的药品目录内、通过指定药店或线上平台的购药费用,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具体以激活通知为准。

拓展资料:补充医药报销蓝卡"(以下简称报销蓝卡)是“拥军惠军健康守护计划”中的一项针对社保内和社保外医药报销的强有力的补充服务,“报销蓝卡”运用互联网创新技术,联合众多知名上市药企,中国太平、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三大央企保险单位,提供社保内、社保外、医院内、医院外的特定药品医药补充报销服务,全面实现医院、药房用药少花钱。让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感受社会爱心的温暖和社会关爱的力量。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是什么意思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 [1]  ”(以下简称报销蓝卡)是“拥军惠军健康守护计划”中的一项针对社保内和社保外医药报销的强有力的补充服务,“报销蓝卡”运用互联网创新技术,联合众多知名上市药企,中国太平、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三大央企保险单位,提供社保内、社保外、医院内、医院外的全面医药补充报销服务。

“报销蓝卡”主要是运用互联网创新技术,对纳入“补充医药报销蓝卡”报销目录的药品,按约定比例提供医保报销后和医保范围外个人用药自付部分的提供报销保障。报销额度为,指定目录内用药,每次报销额度300元,年度最高报销100次,如线上领取时填写定向用药,则年度最高报销150次。

这项服务就也是为了让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全面实现医院、药店用药少花钱,切实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感受社会爱心的温暖和社会关爱的力量。

目前报销蓝卡服务只是和甘肃、贵州、河南、陕西、河北、黑龙江,这六个省份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合作,其他省份的老兵目前暂时还不能申领,这些地方办理“报销蓝卡”的人员,需至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领取并填报登记表,退役军人及家庭成员均可办理此卡,无年龄限制。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报销比例

对纳入该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以乙、丙类药为主,突出慢病和癌症用药),按约定比例提供医保报销后和医保范围外个人用药自付部分的报销保障。年度报销额度为通用药3万元+个人慢病专属用药1.5万元(每次报销额度上限300元,报销次数不限),需每年激活后享有相关报销保障。网上申请激活后,采取购药后网上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按比例报销并直接拨至个人绑定银行卡,或购药时保险公司按比例直接垫付理赔部分进行结算,后期网上提交材料完成报销手续。具体报销形式根据药品、药店和有关流程确定。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于2021年12月30日前免费申领,2022年4月1日前正式生效理赔。退役军人及家庭成员均可办理,由退役军人个人根据需要申领,家庭成员(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均可参与,无年龄限制。《退役军人家庭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电子卡)领取登记表》为“一户一表”,请到户籍所在的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领取、填报,并交由服务站备案。

拓展资料:补充医疗报销蓝卡的有效期

没有有效期,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退役军人补充医疗保险蓝卡是真的吗?

是真的。补充医药保险蓝卡是“拥军惠军健康守护计划”中的一项针对社保内和社保外医药报销的强有力的补充服务,“保险蓝卡”运用互联网创新技术,联合众多知名上市药企,中国太平、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三大央企保险单位,提供社保内、社保外、医院内、医院外的全面医药补充报销服务。

蓝卡是一款免费公益保险,自正常使用之日起,保期一年。为给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避免集中激活导致网络拥堵,客服资源无法均衡分配,自2022年4月1日0时起,6省分批次启动激活。其中,甘肃省、贵州省4月1日至3日激活;陕西省、河南省4月3日至5日激活;河北省、黑龙江省4月5日至7日激活。此次激活仅面向试点6省内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配偶、子女、双方父母)、“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不在上述范围内人员暂不能激活使用。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补充医药报销蓝卡如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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