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新政策(大连公积金新政策2021)
2022-2023年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2023年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6847元;下限1910元。
近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7月1日起大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47元。
自7月1日起,大连对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按照有关法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2-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47元。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区(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大连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作为月缴存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额。
相关解释:职工月平均工资额根据统计局有关法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不仅仅是基本工资。
大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大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一、放宽贷款条件,缩短 住房公积金 缴存时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二、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 首套房贷款 政策。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市房产档案馆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确定该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三、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二手房贷款 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四、继续执行省内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 户籍所在地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市公积金中心在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六、本通知未提及的原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继续执行
大连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是多少
大连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1、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单人为40万元,双人70万元;
2、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
3、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海:单人28万元,双人47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建房屋作为抵押物。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实现抵押权。
公积金现行贷款年利率
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为1-5年2.75%,6-30年3.25%,二套房首付6成、利率为首套房利率1.1倍,即1-5年3.025%,6-30年3.575%。
以上内容参考: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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