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条例,民法典继承法?
民法典继承法?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两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的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就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年人,行动自然不便,这项新规定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
二、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为了防止争夺遗产的“怪事”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三、新增遗嘱的“宽恕”制度。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四、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五、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为了追求高质量的生活,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新规定增加了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
新民法典继承遗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分别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续;(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即是说,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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