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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事故的简单介绍

2022-11-18 侵权

云南玉溪三车追尾致5死1伤,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云南玉溪三车追尾致五死一伤,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是货车超载,刹车失灵造成的。

2月20号的时候,云南省玉溪华南县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被追尾的白色小轿车被撞的粉碎,只剩下了车头,现场情况非常惨烈,车辆相撞后肇事的大货车仍燃烧着熊熊大火。从拍下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大货车的车速很快,后调查得知是大货车的刹车失灵了,车辆已经不受控制了。这起车祸共造成5名人员身亡,1名伤者正在抢救,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超载超限受处罚

事故发生以后,相关部门迅速的赶往了现场进行处置和调查,消防车也赶到现场,对着火的车辆进行灭火。这起较大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车主李某和违法为肇事货车超装的华宁县青龙镇镇打磨箐水洗厂法人邓某,厂长余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每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非常多,而且发生事故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而货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后果最为严重,这次在云南玉溪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正在超车的白色小轿车被追尾了,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小轿车的后半部分立刻被压成了碎片,只剩下了车头挂在肇事的大货车上,可想而知车内人员的伤亡程度是有多么的惨烈。行车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

要想减少行车中事故的发生,在出发之前一定要检查汽车的刹车功能是否完好,还要检查车辆轮胎是否存在过度磨损的状况,有些车辆配备电子系统,就不要怕麻烦,一定要检测一遍电子系统是否灵敏。安全出行不是随口说的,而是用实际的行动,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而且在开车的时候也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开车的时候精神要专注,而且不要疲劳驾驶,每年因疲劳驾驶导致的事故也非常多。

在驾驶舱位置附近,不要放置小东西,或者容易滑落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很容易滑到刹车下面,当想要踩刹车的时候就会造成阻碍,甚至无法刹车,形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对于货车来讲,超载超限是交通事故中的严重安全隐患,不仅刹车距离延长了,也容易发生侧翻,而且对很多公路也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很多商家为了谋求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违规操作,存在侥幸心理,发生事故的时候才想到后悔,但已经为时已晚了。

202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_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_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云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

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疾、死亡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后续治疗费

(12)整容费

(13)康复费

(14)住宿费

(15)丧葬费

(16)财产损失

如果受害人经司法鉴定不构成伤残,则可能只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如果受害人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则可能有14个赔偿项目,赔偿金额争取的空间很大;如果受害人因事故导致死亡,则可能包含上述全部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云南交通事故的简单介绍

云南安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四死四伤

中新社昆明11月9日电(杨)昆明警方9日上午证实11月8日17时50分昆明市辖区安宁市安巴公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据报道8日下午17时50分左右安宁市八街镇人吴荣安驾驶“五菱”牌小巴将7名乘客从安宁市载至八街镇。吴驾车行驶至小山路段(道路为上坡左转)在超车同向行驶的一辆中型自卸车时与另一辆从相反方向驶来的中型自卸车相撞造成小巴驾驶员受伤。事故发生后昆明、安宁两地主要负责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及时调查案情查明事故原因积极稳妥做好家属思想稳定工作并到医院看望伤员落实抢救治疗相关事宜。目前伤亡人员家属情绪稳定伤员得到妥善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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